2016年10月4日 星期二

怎樣讀聖經---王明道

一部聖經篇幅浩繁,愛慕聖道的信徒切心願意用工夫在其中探索追求,為要飽得屬靈的食物,但常苦於不得其法,無從入手。以致許多信徒雖然知道這所寶貴的庫藏中無物不備,可是他們的心靈中卻終是一貧如洗,這真是一種可憐的情形了。

編者在許多地方常遇見信徒來問這一個問題,「怎樣讀聖經?」或說,「用甚麼方法讀聖經? 」有時就回答說,「讀聖經的良法就是去讀聖經。」這個回答乍一聽來,似乎太沒道理了,其實這就是良好的讀經方法,編者自己曾經實驗過的。不過讀的時候終須有一些當注意的事項.,寫了出來就算它是讀經的方法罷。

初讀聖經的人,與多年有聖經在手的人,二者中間那一種人讀經較為容易?我們提起這個問題,大約多數的回答都是說,第二種較為容易許多。那知第二種人竟是較難,因為他們對於聖經中的內容說不知道呢,似乎知道不少,說知道呢,這裡一段,那裏一節,幾個人名,幾段故事,似乎都是多年的老友,其實寶貴的真理,屬靈的要道,都是棋糊不清,或且是茫然莫解。他們還自己以為是熟讀聖經,可作別人的教師,這種人簡直談不到讀經。就是這樣的人,一旦覺悟到自己的貧窮缺乏,一心渴慕屬靈的真理,願意追求極大的進益,他們舊日所知道的有時還能阻攔他們。展開一章聖經去讀,在初次讀的人倒能專心研讀,致力探索。那多年有聖經在手中的人,一看就想這是從年幼就熟讀的一章,無需細念了。一部聖經中至少有幾分之一是他看過的,那樣他在這些地方就不免因他的一知半解受到阻擋。

反過來說,多年有聖經在手中的人,如能自知極明,毫不因略有所知而自足,承認自己對於聖經是全不了解的,在神面前存一種小孩子在父母面前受教的心,他舊日的一知半解,許多時也有不少用處,因為那些都如同零碎的材料,雖不能作棟樑巨材,但也能作椽角零件.,竹頭木屑,用的合宜,也都不是廢材。不過在這裏要謹慎的,就是切不可將平日所聽來不是聖經中的道理也混為是聖經中的。因為那些不是聖經中的東西,很能阻擋我們領受聖經中的真理。最好先將自己所已經知道的,每一樣都重新用聖經的標準來比較一下。在聖經中有出處的就都留著,沒有出處的就把它棄掉。自己所已知道的一鱗半爪,不問它是幾年前或幾十年前所得來的,也不問他是從那位牧師那位博士所聽來的,總不要以這些作為準則。要讀聖經的人必須以聖經為惟一的準則,然後方可以談讀經。

讀經收效最宏的方法就是按卷去讀,現在略說一些:.

舊約篇幅浩繁,意義也較為深晦.,初讀的如從舊約下手,最容易因乏味中止,所以當先從新約入手。及至在新約的要道上已經有了堅固的基礎,並且在聖道上已經感到濃厚的興趣,再讀舊約便不至有前者所說的弊病了。

讀新約當從第一卷第一章讀起,四福音,使徒行傳,書信,啟示錄,從始至終,最好一卷也不要越過去。這種讀法比這裏一卷,那裏一卷,收效更宏,而且不至遺漏。

讀經宜求精詳,不可貪多。按編者的意見,普通有事務在身的信徒每日讀一章就不算少。時間雖沒有特殊的規定,但總以清晨為最好,因為這時還未曾與世上的事物相接觸,心地最清潔安靜。讀經以前當先專誠祈禱,求聖靈的啟迪訓誨.,因為聖經是聖靈感動人所寫的書,若非有聖靈的教導和指引,便不易得著甚麼。此外更當存若完全相信的心。我們有時有甚麼不明曉的事,要求一個朋友的指教,但我們早存了一種不信任他的心,他若知道我們的心意,必定不願意再對我們說一點甚麼。何況神十分清楚曉得我們的意念,懷疑的人怎能從他有所得呢?

每讀一章聖經,第一步,先將全章的經文從頭至尾細讀一遍至三遍.,然後照本章的內容將它分成段落,注意每一段的大意,詳細記憶到熟習為止。再以後細看每一段的話裏面,有甚麼重要的真理或訓誨.,這一步最要緊,所以當特別用工夫揣摩思想。一件故事一段意思裡面往往包藏極豐富的要訓,四福音如此,書信如此,聖經中的每一卷無不如此。最後將本章中最寶貴的經文取出幾節來,作為金句,仔細背誦,到熟習為止。金句不必求太多,一至三節最合宜,略多些也不妨,不過太多了恐怕不容易記憶,反倒都不能成熟,所以不如不求多好些。有些章聖經差不多全章都可作金句,如馬太福音五至七章,羅馬書八章和十二章等,自然須多用些工夫,多取出幾節來。讀時如喜歡用筆記錄所分的段落,所得的要訓,所背的金句,也很好,不過不是必要的。能記憶在心中最要緊。用筆記的,也不可靠所記載的,以致養成怠惰的習慣,不肯多用心力。這幾步都作完以後,可以將聖經闔起來,將本章的大意,分段,要訓,金句,仔細默想一遍,並且在一天內還要常用功夫溫習。這樣,讀過一章,便得一章的益處.,並且無所遺漏。

次日讀第二章,仍照這樣讀法。每七日當作一次溫習。這一日不必讀新課,只將前六日所讀的放在一處.,再詳細思想其中的大意要訓金句等等。六日所讀的,經過這一番溫習以後,不但更加堅實,不易遺忘,並且常常因此又發現新的心得。所以這種溫習是不可少的。

每讀完一卷書的時候,也當作一次總溫習..將本卷書自第二章至第未章,一章一章的使它從心中經過。這時對於全卷的大旨和系統,已經是瞭如指掌。然後再將本卷書分為幾大段,注意每一大段的要意是甚麼,更當注意本書全卷的大意。章數少的書,這種溫習有一兩日足夠,若所謮的書較長(如四福音,使徒行傳,羅馬人書等),溫習的時候不妨用三四日,在這時期中不讀新課。每卷書經過這一次溫習以後必更加清楚了,然後再讀以下的一卷。

讀經的時候不免常遇到很困難不易了解的地方,這種情形在每一個讀經的人都要遇見。一日兩日總得不著它的解釋,千萬不可使它成為我們的絆腳石絆住我們的腳,以致再不願往下讀。最好遇見不了解的就把它記下或錄在紙上,或在那一段上畫一個符號,更當記在心中。往往這卷書的疑難,念到別的一卷書中的某處,便完全作了它的解釋。因此編者常對人說,讀經不必要看註釋。.聖經就是他自己的註釋。讀經的工夫一深,往往許多的疑難不期解而自解了。好在請經的時候並不是因為有一處不了解就不能再往下讀。我們又豈可畏難自悮呢?

用這種方法讀經,每日讀一章,將每七日的溫習所用的日子都加進去,一年的工夫綽綽有餘的將新約讀過一遍。(新約共有二百六十章,全年共有三百六十五日)。讀過一年以後,新約全書的大旨,要道,寶貴的訓誨,隨時需用的金句,都飽藏在心中,這是何等的滿足,何等的受用!許多的信徒一年又一年過去的時光有多少,何曾將新約讀過一遍?一部新約拿到手裏真是不薄的一本書,叫任何信徒去讀一遍,大概都想是不容易辦到的。那知每天只讀一章,便有這樣驚人的成績呢!

用一年的工夫讀完一遍新約,自必得著許多的真理與興趣。第二年可以照樣去讀舊約。舊約雖然較為難讀一些,但因為已經有了一年的讀經經驗,所以也就不至於感到特別困難了。

建築房屋的人要開始工作的時候,第一步不是興工建築,乃是聚集各種建築的材料,木料,石塊,灰沙,磚瓦。在未興工建築以前,總須先用一些日子搬運籌備這些東西。及至各種材料預備的已經充足夠用,然後便鳩工建築。在這時候,用石有石,用木有木,樣樣都存放在目前,工作自然一往無阻。經過一些日子以後,宏偉壯麗的建築物造成了。如果使一個沒有建築經驗並且性急的人來指揮經管這事,他只想望快些造成這房屋,一起始便招聚許多工人來作工:.要立房基,臨時派人登山鑿石,要立柱上樑,臨時派人購辦木材.,要砌牆現燒磚.,要抹牆現煮灰。請想這樣作法,在經濟上,時光上,工程上,要受到多少損失 ? .

信徒在屬靈的工程上也是如此。每見有信徒對於聖經中的要道清晰明了,發揮透澈,許多重要的真理,在他們的心中都瞭如指掌.,運用經中的話與試誘戰爭,應付困難的事務,或是教導他人,都能綽綽有餘。我們看見這種情形,必定十分的羨慕。殊不知他們能有今日這樣的成績,乃是因著多日運輸儲藏材料所致。因為平日聖經中各卷的大旨與要訓都滿滿的飽藏心中,所以纔能要用甚麼便取出甚麼來,不感到絲毫的困難。許多懶惰成性的信徒平日從來不肯殷勤去讀聖經,遇見甚麼試探或困難臨到的時候,手忙腳亂的打開聖經去求指示,甚至隨手去展開聖經,以為翻開的時候手指所按著的那一章那一節便是神的指示,這是多麼懶惰的辦法呢!神固然有時也偶然藉著一章一節的話教導我們,指示我們甚麼事,但那是神特別作的,我們不當依靠這個,而荒廢讀經的工夫,自欺自誤。或是遇見有機會作見證講道的時候,選出一個題目來,以後便找來許多書籍講義,東拚西湊的尋些材料,既不是自己所心得的,自不能不生吞硬嚥的讀下,然後再像留聲機似的,把所讀的一段一段的放送出去,這種工作如何能希望發生效果?這些人不一定是不愛慕聖經,只是他們習於懶惰,平日不肯勞力去儲存材料,臨時卻希望建築高大的房屋,那知世上絕沒有那樣容易的事。懶精的人所得的只有虛空罷了。 .

用過這種按卷讀經的工夫以後,對於全部聖經的大旨,內容,要訓,已經瞭如指掌,便可以再用選題讀法,取出一個題目來,可以很容易的想起經中各卷對於這個題目有甚麼記載,隨即把這些材料蒐集在一處,對於這個題目必定可以發揮得透澈無遺。這樣,按卷讀經可以比作預備材料,選題讀經也可以比作興工建築。不預先儲存材料或者也能與工建築,不過二者的難易,與工程的優劣,卻是大不相同了。

這種讀經的方法誠然是最好,但是也有極大的阻礙在前,阻礙已經攔阻了許多信徒,使他們作了一個半途而廢的失敗者,這阻礙便是「無恒」。無恒的人甚麼大事也作不成功,讀經更是這樣。許多的信徒得著這種讀經的良法,很有興趣的讀了起來。頭幾天甚至能用一小時以上的時間讀一章聖經,也實在大有所得。可惜不到十天,每日讀經的時間已經是逐漸縮短,所得的自然也必日漸減少。不到一個月感到了沒有興趣,便就因此中止了。或是讀了些日子,偶然事務忙碌起來,想暫停兩三日也無妨,由兩三日延為四五日,延為半月,延為一月,很有些人就是這樣停止了讀經的工夫。還有些人雖然沒有完全停止,但是兩天打魚,三天曬網,時作時輟的過下去;這種讀法豈能希望大有所得?許多信徒在讀經上雖然得了善法,終是不免於失敗,其中大多數是受病在這裏。願意讀經的信徒對於這種極大的阻礙應當加以十二分的預防,庶可不作一個失敗者。這實在是一件很要緊的事阿。

神的兒子耶穌---王明道


「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 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十六章十六,十七節。

「拿但業說、拉比、你是 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約一章四十九
節。

「耶穌聽說他們把他趕出去.後來遇見他、就說、你信 神的兒子麼。他回答說、主阿、誰是 神的兒子、叫我信他呢。耶穌說、你已經看見他、現在和你說話的就是他。」---約九章三十五至三十七節。

「馬大說、主阿、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 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約十二章二十七節。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 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二十章三十一節。

「掃羅和大馬色的門徒同住了些日子.就在各會堂裏宣傳耶穌、說他是 神的兒子。」---徒九章十九節二一十節。

彼得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拿但業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馬太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約翰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保羅宣傅耶穌是神的兒子。主耶穌自己說他是神的兒子。『神的兒子』在我們外邦初聽福音的人的耳中是一個很生疏的名詞,但在猶太人心中卻是很熟悉的。遠在耶穌到世上來一千多年以前,先知被神的靈感動,述說神所立的王發表的一篇宣言裡面就明明的提了這個名詞。

「外邦為甚麼爭鬧、萬民為甚麼謀算虛妄的事。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耶和華、並他的受膏者、說、我們要掙開他們的捆綁、脫去他們的繩索。那坐在天上的必發笑‧主必嗤笑他們。那時他要在怒中責備他們、在烈怒中驚嚇他們、說、我已經立我的君在錫安我的聖山上了。受膏者說、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你必用鐵杖打破他們‧你必將他們如同窯匠的瓦器摔碎。」---詩二篇一至九節。

這段豫言述說將來世上的人要起來敵擋神和他所立的王,神在天上看見他們這種狂妄愚昧的行為便嗤笑他們,在怒中責備他們,說,你們無論怎樣反對,都沒有甚麼關係,『我已經立我的君在錫安我的聖山上了』。接著先知又用基督的口吻宣佈了基督的一篇宣言說:

「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你必用鐵杖打破他們,你必將他們如同窯匠的瓦器摔碎。」

我們不知道這個『今日』是指著甚麼時候,但我們知道神生了他的兒子,所以他的兒子把這件事宣佈了出來,使世人知道他和神的關係,他又連帶著宣佈了神所賜給他的產業和權柄,使世人知道神在他的身上有甚麼付託。當先知代替神的兒子宣佈了這段話以後,又呼喚世人歸向神的兒子說,『現在你們君王應當省悟‧你們世上的審判官該受管教。當存畏懼事奉耶和華、又當存戰兢而快樂。當以嘴親子、恐怕他發怒、你們便在道中滅亡、因為他的怒氣快要發作。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詩二篇十至十二節。

在福音書中約翰稱耶穌為神的『獨生子』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一章十四節。

「從來沒有人看見 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章十八節。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三章十六節。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三章十八節。

「神差他的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瞭。」---約壹四章九節。

神雖然有許多兒子,但他們都和他不同(創六章二節,四節.,伯一章六節,二一章一節,詩二十九篇一節.,詩八十九篇六節。加三章二十六節.,來二章十節)。所以稱他為『獨生子』。

另外我們還知道了一件事,就是在世界未曾被造以先我們的主就已經與神同在了。
經上有清楚的記載說:

「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約一章一節,二節。

「父阿、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十七章五節。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章五十八節。

「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 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一章十五節。

聖經中又有話告訴我們,說我們的主在創造萬物的工作中也有分:

「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一章八節。

「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約一章十節。

「雖有稱為 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 神、許多的主.然而我們只有一位 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林前八章五,六節。

「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西一章十六節。

「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來一章一,二節。

大多數信徒談到他們所信的主,都是想到他在伯利恒降生以後的事。在那個時期以前還有甚麼事,他們就不在意了。這樣的想法很容易使他們把主看作一個出類拔萃的人。讀了以上的這些經文,我們便知道我們的主並不是從在伯利恒降生的那一天纔有的。遠在創造天地以前,他就已經與神同在了。就是創造萬物的大工他也是有分的。不過他那時是靈,與神一樣,他自己也是神。但在他降生為人的那一天,他便穿上一個人的身體,像我們穿上一件衣服一樣。寫希伯來書的人述說這個真理有話說,『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阿,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戕豫備了身體』。 神藉著童女馬利亞為他的兒子豫備了一個『人的身體』。因此我們的主在伯利恒的客店裏誕生和世上人類的誕生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相同的地方是他在母腹中成為胎兒,足了月以後從母腹中生了出來,像我們人類一樣。不同的地方是從我們誕生的那一天纔有了我們這個人,以前是沒有的,但他遠在世界被創造以前就已經存在了。我想神在聖經中不記載耶穌降生的日期,也就是不願意我們慶祝他的誕生,以致把他和人類看為一樣。

我們看見經上告訴我們說,『萬物都是藉著他造的』,便知道我們的主在神面前的地位是何等尊高,他與世界的關係是何等重要。及至我們再讀到經上的話說,『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我們更看出來他在神的心中是何等寶貴。神創造萬物都是為了他,但現今神卻為我們世上有罪的人類把他捨了,不但差他到世上來嘗盡了人世間的苦味,而且在十字架上受盡了世上最大最重的羞辱疼痛傷心。神對我們的愛是何等浩大奇妙阿!經上敘述這種大愛有話說: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章七,八節。

「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 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 神、乃是 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章九,十節。

世界上從古至今有許多偉大傑出的人物-聖賢,英雄,帝王,將相,哲學家,科學家,宗教家,教育家,政治家,軍事家,發明家,製造家。這些人對社會都有相當的供獻,都當受人類的尊敬愛戴。但這些人的來源卻都不能與主耶穌相比擬,因為這些人都是從生在世上的時候纔有的,惟獨我們的主在太初就與神同在。他有神性,但他卻成為人。他本來在天上,但他卻自卑來到世界。他本來有榮耀,但他卻受了羞辱。『他本來富足,卻為我們成了貧窮』。從有世界以來沒有一個人的來源和他一樣.。當他在世上的時候,神曾兩次向人為他作見證,一次是在河邊,另一次是在山上。經上詳細記載了這兩次的見證.:

「耶穌受了浸、隨即從水裏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 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章十六節,十七節。

「說話之間、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裏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太十七章五節。

神為我們這些有罪的人類所捨的不只是他的兒子,且是他的獨生子,又是他的愛子,他所喜悅的。這種愛真是我們無法想像的。我們想到這裏如何能不感激涕零,又如何能不信靠他,敬畏他,順服他呢?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約十章二十七至三十節。

「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約十七章二十二節。

在上文第一段話裏主耶穌述說誰也不能把他的羊從父手中奪去,接著他又說誰也不能把他們從他手中奪去。再往後他說,『他與父原為一』。他所愛的也就是父所愛的,父所保守的也就是他所保守的,因為他與父原是合一的。在第二段話裏主耶穌在禱告中述說他的心願,他說他把父賜給他的榮耀賜與他的門徒,好叫他們合一,像他與父合一相同。注意『我與父原為一』,這句話與『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在原文裏是完全相同的說法,因此在英文的譯本中也用相同的話翻出來,前一句是” I and the Father are one.”後一段是” that they may be one, even as we are one;”這兩段話在漢文譯本中也應當用同樣的話:如果用『為一』,就應當都用『為一』;如果用『合而為一』,就應當都用『合而為一』。這兩種譯法裏前者更適宜一些,那樣,後一段便應當譯作『使他們為一,像我們為一』。如果基督的門徒們要滿足他的心意,他們就應當在凡事上有一個心志,有一個願望,有一個信,有一個愛,人數雖多,在基督裏卻成為一,正如他們的主與父為一相同。

我們的主雖然與父為一,但他卻不是與父同樣的大,他是為父所愛,被父所差,從父領受了一切他所有的,順服了父的旨意,作成了父所託付他的事工,因此神使他復活,將他高舉,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並把天上地上一切的權柄都賜給了他,使他作君王,作救主,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神又把一切仇敵放在他的腳下。及至萬物都服了他,他自己也要服在父的權下,使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我們現在要引證一些經文,證明這些重要的真理。

經上論到父此子大有話---

「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我去還要到你們這裏來。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裏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的。」---約十四章二十八節。

經上論到子為父所愛有話---

「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約三章三十五節。

「父愛子、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約五章二十節。

「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約十章十七節。

「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裏。」---約十五章九節。

「我在他們裏面、你在我裏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父阿、我在那裏、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裏、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約十七章二十三節二一十四節。

「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裏面、我也在他們裏面。」---約十七章二十六節。

經上論到子被父差有話---

「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三章十七節。

「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裏.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約五章三十六至三十八節。

「耶穌回答說、信 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 神的工。」---約六章二十九節。

「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喫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約六章五十七節。

「那時耶穌在殿裏教訓人、大聲說、你們也知道我、也知道我從那裏來.我來並不是由於自己、但那差我來的是真的.你們不認識他。我卻認識他.因為我是從他來的、他也是差了我來。」---約七章二十八節二十九節。

「耶穌說、倘若 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本是出於 神、也是從 神而來、並不是由著自己來、乃是他差我來。」---約八章四十二節。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 神道的人、尚且稱為 神、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 神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麼。」---約十章三十五節至三十六節。

「我也知道你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著的眾人、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約十一章四十二節。

「認識你獨一的真 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章三節。

「因為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並且信你差了我來。」---約十七章八節。

「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約十七章十八節。

「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約十七章二十一節。

「我在他們裏面、你在我裏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約十七章二十三節。

「公義的父阿、世人未曾認識你、我卻認識你.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來。」---約十七章二十五節。

「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約二十章二十一節。

「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 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 神、乃是 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章九節十節。

「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約壹四章十四節。

經上論到父把一切賜給子有話---

「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約三章三十五節。

「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約五章二十六節二十七節。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裏來.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章三十七節。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約六章三十九節。

「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約十章二十九節。

「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且知道自己是從 神出來的、又要歸到 神那裏去。」---約十三章三節。

「耶穌說了這話、就舉目望天說、父阿、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約十七章一節二節。

「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如今他們知道、凡你所賜給我的、都是從你那裏來的.因為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並且信你差了我來。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裏去。聖父阿、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約十七章六至十二節。

「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約十七章二十二節。

「父阿、我在那裏、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裏、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約十七章二十四節。

「耶穌就對彼得說、收刀入鞘罷.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約十八章十一節。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二十八章十八節。

經上論到子遵行父的旨意有話說---

「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約四章三十四節。

「我憑著自己不能作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五章三十節。

「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六章三十八節。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 神阿、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豫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 神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十章五至七節。

經上論到子作成父的工有話說---

「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約四章三十四節

「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五章十七節。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作甚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纔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約五章十九節。

「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裏面、我也在父裏面。」---約十章三十七節三十八節。

「趁著白日、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作工了。」---約九章四節。

「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甚麼、講甚麼。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約十二章四十九節五十節。

「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十七章四節。

經上論到神使子復活有話---

「他既按著 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 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二章二十三節二十四節。

「這耶穌、 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徒二章三十二節。

「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 神卻叫他從死裏復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徒三章十五節。

「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 神已經叫他復活。」---徒五章三十節。

「他在猶太人之地、並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事、有我們作見證.他們竟把他掛在木頭上殺了。」---徒十章三十九節四十節。

「既成就了經上指著他所記的一切話、就把他從木頭上取下來、放在墳墓裏。 神卻叫他從死裏復活。」---徒十三章二十九節三十節。

「神已經向我們這作兒女的應驗、叫耶穌復活了.正如詩篇第二篇上記著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論到 神叫他從死裏復活、不再歸於朽壞、就這樣說、『我必將所應許大那聖潔可靠的恩典、賜給你們。』」---徒十三章三十三節三十四節。

「大衛在世的時候、遵行了 神的旨意、就睡了、〔或作大衛按 神的旨意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就睡了〕歸到他祖宗那裏、已見朽壞.惟獨 神所復活的、他並未見朽壞。」---徒十三章三十六節三十七節。

「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裏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十七章三十一節。

「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章十一節。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 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十章九節。

「並且 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林前六章十四節。

「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明顯我們是為 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 神是叫基督復活了.」---林前十五章十四節十五節。

「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裏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弗一章二十節。

「你們既受洗與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他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他從死裏復活 神的功用。」---西二章十二節。

「基督在創世以前、是豫先被 神知道的、卻在這末世、纔為你們顯現.你們也因著他、信那叫他從死裏復活、又給他榮耀的 神、叫你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 神。」---彼前一章二十節二十一節。

經上論到子被父高舉有話說---

「我的僕人行事必有智慧(或譯:行事通達),必被高舉上升,且成為至高。」---賽五十二章十三節。

「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或作:他既高舉在神的右邊),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徒二章三十二、三十三節。

「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他復活。 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五章三十、三十一節。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章八至十一節。

經上論到父立子作中保有話說---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二章五節。

「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來八章六節。

「如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來九章十五節。

「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來十二章二十四節。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壹二章一節。

經上論到子坐在父的右邊有話說---

「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詩一百一十篇一節。

「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二十六章六十四節。

「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可十六章十九節。

「但司提反被聖靈充滿,定睛望天,看見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神的右邊。」---徒七章五十五節,五十六節。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八章三十四節。

「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 ---弗一章十九至二十一節。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西三章一節。

「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一章一節至三節。

「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裡,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來八章一節至二節。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來十章十二節,十三節。

「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來十二章一節至二節。

「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他。」---彼前三章二十二節。

經上論到父立子作大祭司有話說---

「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來二章十六節,十七節。

重生---王明道

(一)重生是甚麼意思?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5)。

「重生」是甚麼意思呢?「重」就是「再」的意思。一個人以前作過一件事,現在他再作,我們就說重作。比方說一個人在若干年前曾到過一個地方,現在他又來到這個地方,我們就說他「舊地重遊」。「生」這一個字在中文有許多的意思,就如「生產」,「生長」,「生命」,「生存」等等。但這裏所說的「生」乃是「生產」的意思。那樣,我們把「重生」這兩個字放在一處,就是「再生產一次」。每一個人都曾經過一次的生產。當他乍出母腹呱呱落地的時候,那是第一次的生產。每一個人都必須經過這第一次的生產,然後方能進入這個世界。方能成一個人。但他要進入神的國,要成為神的孩子,卻非經過第二次的生產不可。因為主耶穌的話明明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必有人在聽見這話以後要十分驚異的問道,「人怎能再生產一次呢?這樣大的一個人還能回到母腹中再生一次麼?」人發這樣的問題本是不足為奇的。當日與耶穌談話的尼哥底母聽見耶穌講論重生的道理,也曾發過這個問題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麼?」「重生」的道理本是我們從來未曾想到的,乃是神的一個大奧秘。若非主耶穌清清楚楚的解明,無論甚麼人聽見「重生」這句話都不能不如同落在五里霧中一樣。

主耶穌怎樣回答尼哥底母這個問題呢?他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裏來,往那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三5~8)。他叫尼哥底母知道,重生並不是進到母腹中,然後從母腹中再生產一次。這樣的生產縱使再有幾十次幾百次,仍是毫無補益,因為「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重生不是從肉身生,乃是從「水和聖靈」生。

這裏所說的水不是物質的水,乃是指著神的道。我們都知道一切有生命的物都不能離了水;照這樣,屬靈的生命也不能離了神的道。我們又知道水能潔淨一切污穢的東西;照這樣,神的道也能潔淨我們心身一切的污穢。聖經中用水代表神的道真是最合宜的。(弗五25~27;約十五3)。聖經中又有兩段話清清楚楚的告訴我們這裏所說的水是指著神的道:

「我親愛的弟兄們,不要看錯了。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雅一16~18)。

「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生活常存的道。因為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道。」(彼前一23~25)。

第一次的生產是從肉身生的。肉身是污穢的,必朽壞的,所以凡從肉身生的也是污穢的,必朽壞的。第二次的生產是從神的道和神的靈生的。神的道和神的靈是聖潔的,是不朽壞的,所以凡從水和聖靈生的也是聖潔的,不朽壞的。「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有人說:「重生這種說法並不是說真有一次生產的事實,不過是一個比喻,表明一個人悔悟以前的罪惡,決定心志要作一個好人,並且他真能洗心革面,痛改前非,這種心志和行為正好像一個人又從新生產了一次一樣。先哲所說:『從前種種譬如昨日死,以後種種譬如今日生,』也就是這個意思。」

說這種話的人明顯有兩個極大的錯誤:第一,他們擅自更改了主耶穌所講的。主耶穌未曾說重生是個比喻。他以第二次的生產為一件事實,如同第一次的生產是一件事實一樣。如果我們以第二次的生產為一個比喻,那樣第一次的生產也必是一個比喻了。請問這樣的說法通不通呢?假如有人告訴你說,你的一個朋友在昨天晚間生了一個兒子,你便問他說,「這是一個比喻呢?還是一件事實呢?」你想這個問題是何等沒有理性又是何等可笑呢?再比方說有一次你向人述說你的履歷,你述說你在某年某月某日生在某某地方。聽見的人便向你發問說,「那是一個比喻呢?還是一件事實呢?」請問你要怎樣回答這個問題呢?你一定要哂笑那個發問題的人,說他是患神經病的。好了,你既承認第一次的生產是一件事實,怎麼能說第二次的生產是一個比喻呢?

說這種話的人的第二個錯誤就是他們完全弄錯了「生」的意思。一個小孩子生出來,乃是被他的父母所生。他不能生他自己。這樣,一個人被重生也是如此他是被神所生。他完全處在被動的地位。若照上面所提的那種說法,說一個人洗心革面痛改前非就是重生,那便是說他重生了自己。我們走遍天涯地角也不會找出「一個人生他自己」這種怪事來。不錯,一個人必須痛心悔改信靠耶穌,纔能得重生。但我們當知道那是得重生的條件。一個人履行這個條件,神方能藉著道和聖靈生他。痛心悔改這件事是我們作的,生我們這件事乃是神作的。若說痛心悔改方能得重生,這話是對的。若說痛心悔改就是重生,這話便全盤錯誤了。

必有人說,我們承認第一次的生產是一件事實,因為我們看見了那件事實。我們看見一個產婦在產房裏生育。我們又看見一個幾磅重的嬰兒呱呱落地。但我們從未曾看見過一個人怎樣得重生,也未曾看見過從水和聖靈生的那個人。沒有看見過的事怎能說是事實呢?

真的麼?沒有看見過的事便不能是事實麼;我們中間有誰看見過神呢?有誰看見過主耶穌呢?有誰看見過聖靈呢?有誰看見過天使呢?又有誰看見過魔鬼呢?我們雖然未曾看見過神,但仍確信有神;雖然未曾看見過主耶穌卻仍信有耶穌;雖然未曾看見過聖靈,卻仍信有聖靈;雖然未曾看見過天使與魔鬼卻仍信有天使與魔鬼;就是因為這些都是屬於靈界的。物質界有許多的事實。靈界也有許多的事實。不過因為我們現今處在物質界內,我們的身體和眼睛也都是屬於物質界的,所以不能看見靈界的事實。聖靈是確實有的,一個人從水和聖靈生也是一件真確的事實,不過這都是我們屬物質的眼睛所不能看見的罷了。

又有人要問說,重生既是一件事實,那樣必定有一個新生出來的人了。但是那個人在那裏呢?我們要回答這個問題說,是,實在有一個新生出來的人;聖經中稱這個人為「裏面的人」同時稱那第一次所生的人為「外面的人」。容我們讀經上的話:

「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林後四16)。

這一節經文在中文的譯本裏有兩個錯誤:第一,這一節經文在(原文希臘文)裏有一個「人」字,在中文的譯本裏把牠譯作「體」字;第二,中文的譯本裏加了一個「心」字,是原文裏所沒有的。這一節經文在原文是說,「所以我們不喪膽;我們外面的人雖然毀壞,裏面卻一天新似一天。」前一句說「外面的人」,後一句說「裏面的」。後一句雖然沒有「人」字,但對照上面的意思,也可以清楚看出牠的意思是說「裏面的人」。所以英文的譯本就在後一句當中「裏面的」以後加上一個「人」字,在這一節中我們清楚看出信徒的兩個人。一個是「外面的人」,他是從肉體生的,是顯於外的,是看得見的。一個是「裏面的人」;他是從靈生的,是隱於內的,是看不見的。可惜在中文的聖經譯本裏竟把這「外面的人」譯作「外體」,又把這「裏面的人」譯作「內心」,以致這一節中很重要的一樣真理竟被掩藏起來。

除去以上所提的一節經文以外,還有兩處經文提到這「裏面的人」,可惜這兩處經文在中文的譯本裏也都沒有按著原文的意思譯出來。這兩段經文中的一段是羅馬書七章二十二節。在這一節中「裏面的人」中文譯本譯作「裏面的意思」。另一段是以弗所書三章十六節。在這一節中「裏面的人」中文譯作「心裏的力量」。其實「內心」,「裏面的意思」,和「心裏的力量」,這幾個名詞在原文都是「裏面的人」。這「裏面的人」是神所生的,所以他「喜歡神的律。」(羅七22)他與那「外面的人」是絕不相同的,所以「外面的人」雖然因為經過種種苦楚患難漸漸毀壞,「裏面的人」卻因此一天新似一天。(林後四16)但這「裏面的人」也能因著種種原因變為剛強或變為軟弱,所以使徒求神「按他豐盛的榮耀,藉著他的靈,」使信徒「裏面的人剛強起來。」(弗三16)

(二)為甚麼人必須重生?

「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約三7)。

我們當注意主耶穌在這裏所說的一句話──「你們必須重生」。重生不是一件可有可無的事,也不是一件無關緊要的事。牠是「必須」的事──要見神的國「必須重生」;要進神的國「必須重生」;要到神面前來「必須重生」;要作神的兒子「必須重生」。

可惜多少稱為基督徒的人輕忽了這事!多少稱為傳福音的人也輕忽了這事!他們重看「考道」,重看「記名」,重看「受洗」,重看「堅振」,以為這些都是「必須」的。以為一個人經過這些步驟以後便可以蒙神的悅納,進神的國;卻將主耶穌所看為重要並且要我們也看為重要的事看為無足輕重。傳道的人不講「重生」的道理,信道的人也不追求「重生」的經驗。這是何等可嘆的事啊!

然而「重生」的道理和經驗不因人的輕看忽略便減輕牠的價值。傳道的人可以不講重生的道理,也可以告訴人說重生不重生無關緊要,信道的人也可以把牠當作一個不急需討論的神學問題;但主耶穌的話──「你們必須重生」──卻永不能改變。除非一個人不要作神的兒子,不要進神的國,若不然,我就要對他說,「你必須重生」。

為甚麼人必須重生呢?我們要明白這個問題,必須先徹底認清人類在神面前的真面目。但這件事卻是我們最難明白的。若不是有神的話清楚將這件事指示我們,恐怕我們至死也不認識自己的真面目,沒有鏡子我們總不能看見自己的臉,沒有神的話我們也是照樣總不能看見自己在神面前實在的情形。按我們自己的性情,不但看不見自己的真相,而且也不願意看見。我們願意奉承自己。諂媚自己,歌自己的功,頌自己的德,同時還願意別人也這樣待我們,「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因此人類更沒有指望能認識自己了。

感謝神,他不欺騙我們。他愛我們。他愛我們遠過於我們愛自己。他毫不隱諱的把我們的真相向我們顯明。聽他的話說:

「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神的沒有。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十四2、3)。
「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詩一四三2)。
「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七20)。
「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裏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神。」(羅三7~18)。

這就是我們的真相,這就是全體人類的真相。「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沒有一個是義的。」「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這些話是神說的。這是「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所得的結論。他從天上垂看世人幾千年之久。他看世人在外面有種種的不同──老少的不同,男女的不同,貧富的不同,貴賤的不同,好壞的不同,智愚的不同,文野的不同,美醜的不同──但在一件事上他們卻毫無分別──「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

「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這幾句話如果是出於一個人的口,我就不敢確信。因為世界上沒有一個人能知道普世界所有的人實在的狀況。全世界的人多得不可勝數,我們所認識的能有多少人呢;普通人所認識的不過只有自己一家的人,自己的親族、朋友、同人、鄰舍,和一些與自己常相接觸往來的人。有些人因為職業和環境的關係,認識的人較比普通的人所認識的更多一些。但無論如何,我們決不信世上有一個人能認識全世界人類的百分之一,不用說百分之一,就是能認識全世界人類千分之一,萬分之一的人,也不會尋出一個來。在我們所認識的那少數的人裏面,我們能徹底認識的人又有多少呢?許多人是我們所認識的,但我們不過認識他們的面貌,知道他們的姓名。有些人我們比較更多認識些,但也不過認識他們人生的一部分──他們在街市中怎樣行走,遇見友人怎樣談話,在公事房裏怎樣辦事,在宴會的席上怎樣酬酢,──這一部分是顯露在人面前的,至於他們自己家庭中的生活究竟怎樣,他們自己獨處的時候所作的是甚麼事,我們就都不知道了。許多人是這樣詭詐;在別人面前作出很誠實清潔公義端正的樣子來,別人看見他們以為他們真是品行端正的人,其實別人看不見的時候,他們的生活和他們所作的事真是卑鄙污濁到極點。我們若只看他們顯露在人前的那一部分生活,怎麼能認識他們呢?有些人雖然不至壞到這種地步,可是我們也不能看他們顯露在人前的那一部分生活就斷定他們究竟是怎樣的人。或者有些人我們認識得更加清楚。我們和他們在一處同住過幾日,我們可以看見他們生活的大部分,但他們的心究竟如何,還不是我們所能知道的。「畫虎畫皮難畫骨,知人知面不知心。」我們對於世上的人所認識的既是這樣有限,自然不能斷定人類實在的狀況是怎樣了。但神卻不是這樣。他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耶十七10)他知道人一切的言語行為,他也知道人心中所存一切的意念。(詩一三九1~4)世界上沒有一種隱藏的事是他所不能看見的。他從天上垂看世人幾千年之久。他留意看世界上的每一個人。他細心尋找有一個行善的人。結果竟使他大失所望,因為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的喉嚨是敵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裏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神。」他不但告訴我們說世人都是罪人,他也把世人的罪狀一一的宣佈出來,使世人再沒有為自己辯護的餘地。真的,我們若能毫不自欺容神用他的光照亮我們,我們一定會看出自己在神面前真是「從腳掌到頭頂沒有一處是完全的。」神並不欺騙我們。他說世上的人都是罪人,因為他們實在都是有罪的。因為神是全知的,所以我信他所說的話;因為神是信實的,所以我對他的話更毫無懷疑。

世人都有罪,這事我們已經看清楚了。再進一步的問題就是「罪是起源於人的外面呢?還是起源於人的裏面呢?」我們若是向人徵求這個問題的答案,一定有許多的人要回答說,「罪是起源於人的外面。人本來是好的,只為社會不良,所以那本來良好的人便被惡劣的社會所變壞了。」請我們詳細想一想這種說法通不通呢?人是好的,社會是壞的;因此壞社會把好人變壞了。世界上能不能有這種不合理不可能的事呢?社會是甚麼?社會不是一所房屋,不是一座城市,也不是一塊地土。社會是人群的集合。若每一個人是好的,他們所集合而成的社會怎能會是壞的呢?因為人是壞的,所以他們所集合而成的社會纔是壞的。不是社會把人變壞,乃是壞人組成了壞的社會。這是合理的解釋,這也是百跌不破的事實。

罪惡不是從外面來的,我們已經證明了。那樣牠是從那裏來的呢?神的話清楚回答了這個問題:「從人裏面出來的,那纔能污穢人。因為從裏面,就是從人心裏,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毀謗、驕傲、狂妄: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裏面出來,且能污穢人。」(可七20~23)。啊!這真是十分清楚十分徹底的答案!世界上的罪雖有千百種,但無一不是從人的心中發源。因為人的心充滿了自私、詭詐、貪婪、淫邪、嫉妒、惱恨,以及種種的惡念,所以他們的口纔吐出各種的惡言,他們的手纔作出各樣的惡事。因此社會中纔充滿了爭權奪利,損人利己,營私舞弊,貪贓受賄,欺詐偷盜,搶奪騙、綁票勒贖,拆白漁利,家庭勃谿,兄弟鬩牆,結黨分爭,排擠傾軋,嫉妒惱恨,流血殺人,姦淫苟合,縱慾亂倫,挑撥爭端,佈散謠言,假公濟私,倚勢凌人,賣主賣友,負義忘恩,倚大欺小,恃強凌弱,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以及種種述不勝述的各樣罪惡,真的,世界上再沒有別的地方比人心更污穢,再沒有別的東西比人心更邪惡。「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十七9)。神所說的這兩句話真是確切不移的了。

我們再往下討論一個問題──「人從多大年歲纔有了罪?」對於這個問題有人要回答說,「從十幾歲」。也有人要回答說,「從七八歲或四五歲」。聖經怎樣回答這個問題呢?「惡人一出母胎,就與神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詩五十八3)「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五十一5)神的話告訴我們說,人不是長大以後纔變壞的,乃是生下來本來就是壞的。人犯罪不是學習的,他們本來就有罪,本來就會犯罪。從前我不明白這理,我以為小孩子是清潔無罪的,及至他們長大以後,常看他們的父母家人鄰舍犯罪,他們纔漸漸學會犯罪。後來我留意觀察兒童的生活動作,我纔明白事實並不是這樣。我看見小孩子本來就有犯罪的傾向,還不很會說話的小孩子就知道自私,就知道奪取別的兒童的玩具。就知道動手打人,就知道貪得無饜,就知道向別人索取東西,卻不肯把東西給別人。我們多少次看見小孩子向他們的父母索取食物或玩具,是那樣的貪得無饜,要了還要,及至他們的父母向他們索要一點,或是叫他們給他們的弟弟妹妹一些的時候,他們總是不肯給,就是給也不過極少的一點,或是揀選不好的很小的拿出來給他們,自己卻把好的大的存留起來。這種貪心,這種自私,這種忘恩負義的罪惡,並不是從人學來的,乃是他們生來就有的。這也不足為奇,父母既是有罪的,他們所生的兒女又豈能沒有罪呢?黃種人所生的孩子總是黃種人,白種人所生的孩子總是白種人;孩子生出來一定像他的父母,有罪的人所生的孩子又豈能沒有罪呢?

我們現在認清楚人類的真面目了麼?都是罪人!都是從裏面壞到外面的!都是生下來就有罪而且一生常常犯罪的!人類在神面前完全敗壞了!他們敗壞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有些人要藉著「普及教育」去挽救這種敗壞的狀況。有些人要藉著「提倡道德」去挽救這種敗壞的狀況。又有些人要藉著「改良社會」的工作去挽救這種敗壞的狀況。但是結果怎樣呢?力氣用了不少,結果竟使人大失所望。他們很驚奇的說,「這是怎麼一回事呢?我們想教育的力量能改善人的思想品行,怎麼現在竟沒有多少功效呢?我們想一般人那樣敗壞,是因為少有人提倡道德的緣故;如今我們這樣努力提倡,怎麼人類仍是照常的敗壞呢?我們想人犯罪作惡是因為社會不良的緣故;若是能將社會改好,人一定可以不再犯罪作惡了。怎麼我們費了九牛二虎的力氣,竟不能將社會改得比從前好一點呢?」其實這有甚麼希奇呢?人是從裏面敗壞的。從外面下手修理一下,怎麼能希望有功效呢!樹根若是乾了,修理樹葉子有甚麼用處呢?泉源若是濁了,要幫助河水變清豈不是徒然的麼?神不作這愚笨的事。他所採用的是「正本清源」的辦法。他知道若叫一個從裏面到外面完全敗壞了的人去學作好,學行善,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他知道一個人的行為敗壞,是因為他的生命先敗壞了。他知道人不能作好事是裏面的問題,不是外面的問題;是生命的問題,不是行為的問題。因此他不教訓我們藉著人的方法去改良我們這已經敗壞的舊生命,他只是對我們說,「你們必須重生。」他的意思是說,「你們的舊生命就是一切罪惡的起源;你們的舊生命永遠不能修理得好,永遠不能行善,永遠不能使我滿意;我現今給你們一個徹底的治療的方法。我要你們得著一種新的生命。有了這個新的生命以後,你們必定喜愛善良,恨惡罪惡;有了這個新的生命以後,你們方能行善,方能作好,方能得我的喜悅,方能進入我的國;因此我對你們說,你們必須重生。」

(三)一個人得了重生有甚麼表現?

「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裏來,往那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三8)。

風是人人所明白的一個名詞;颳風是人人所懂得的一件事情。我們某日天氣炎熱,一點風也沒有;某日略有一點涼風;某日颳了半夜大風,到了次日早晨風纔止息。又說某日所颳的是東南風,某日所颳的是西北風。但如果我們問說,某日所颳的大風究竟有多麼大?那日所颳的風是幾丈高?幾丈長?幾丈寬?是方的還是圓的?是紅的還是綠的?大約聽見的人都要笑著回答說,「風是看不見的東西,你怎麼問這個問題呢?」那樣我要反過來問他說,「風既是看不見的東西,你怎麼樣知道某日颳風,某日沒有颳風,某日颳微風,某日颳大風,某日颳東南風,某日颳西北風呢?」我知道聽見的人都會回答說,「風是看不見的東西,然而颳風的時候必定有看得見的現象。幾時我們看見那些因著颳風所發生的現象,我們便知道那是颳風了。」

是的,風是眼看不見的東西,颳風是眼看不見的事實。但甚麼時候發生這件事實,同時必有許多眼看得見的現象來為這件眼看不見的事實作見證。沒有風的日子地上的塵土都停留在地面上,林間的樹枝與樹葉也都靜止不動,旗杆上所懸的旗子直垂在杆子項上,海中的水像鏡面那般平坦,沒有少許的波浪。但一到颳風的時候,一切便全改變了;地上的塵土揚到空中,樹枝與樹葉一齊擺搖不止,旗杆頂上的旗子在空中不住的飛舞,海中的水起了極大的波浪,停留在密室中的人雖然看不見室外這種種現象,但也能聽見嗚嗚的巨響,報告給他們說,現在外面颳起了大風。

一個人被聖靈所生是一件事實,但它是一件眼看不見的事實正如颳風一樣。我們未曾看見聖靈怎樣來到他的身上,怎樣在他裏面作工,他怎樣被重生,也未曾看見聖靈所生的那個裏面的人是甚麼形狀;這些都是隱秘的事,是眼看不見的。但他一得了重生,立時就顯露出一些特別的現象;他的心思、意志、願望、生活、言語、行為上都與以前大不相同,他的人生有了一種空前的改變。這種改變他自己看得出來,認識他的人更看得出來。這種改變。就是他得了重生以後所必有的一種現象。我們看見這種特殊的現象顯在一個人身上,便知道在他裏面必是已經發生了一件事實──他得了重生。

一個人平日在思想言語行為上充滿了罪惡,非但不以為苦,反覺十分高興。他以為損人可以自己得利,弄詭詐可以發財,這真是可慶幸的事。一旦之間,他忽然完全改變了態度。他深深的痛恨罪惡,他以犯罪為世上最苦的事。他看弄詭詐損人所得來的利益如同蛇蠍,如同毒藥,必須立時棄掉方能安心。以前罪惡好像他的好友,他的情人,但現在他看罪惡好像不共戴天的仇敵,他恨不能立時與罪惡完全斷絕了關係,永不再彼此見面。我們看見這種現象必要感覺希奇,其實這並不是甚麼可希奇的事。這乃是因為這個人得了重生。他得了神的生命,所以他纔有這種奇異的改變。

一個人平日總是遮掩自己的罪惡,顯揚自己的善行。聽見人講道論到罪惡,責備犯罪的人,立時掩耳疾走,甚至攻擊逼迫那講論罪惡的人。如果有甚麼人把他的罪說出來,勸告他,規責他那更了不得了。他要立時羞惱成怒,挺身起鬥,以為別人是有意羞辱他,反對他。他總不肯承認自己有甚麼罪惡。一旦之間,他忽然完全改變了態度。他極樂意聽別人將他的罪惡告訴他。他看這樣的人是他的好友。他不再遮掩自己的罪,他承認自己是極壞的人。他不再諂媚自己,誇耀自己;他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我們看見這種改變便知道這人是得了重生。

一個人平日總是自私自利,他存心、說話、行事、作工、總是要求自己的好處。凡事為自己謀求富貴、榮華、安逸、宴樂。他的眼中沒有看到他人的痛苦、缺乏、傷心、眼淚。他以為那是與他毫無關係的事。叫他去愛人去幫助人,那真無異乎與虎謀皮。一旦之間,他忽然完全改變了態度。他的心似乎充滿了愛。他似乎忘記了他自己。他事事想要幫助別人,使別人得益處。他甘心為別人的緣故捨棄自己的利益、金錢、安逸、宴樂、名譽、尊榮,有時甚至損傷自己的身家性命也毫無顧惜。他看見別人缺乏就盡力濟助他們,看見別人傷心就設法安慰他們,看見別人跌倒就伸手將他們扶起,看見別人沒有得著他們所得著的好處,就盡心竭力的幫助他們,要叫他們也能得著。這種改變也是一個人得重生的一種表現。

一個人平日總是醉心於物質方面的事物,他所追求的不外乎金錢、享用、安逸、娛樂、名譽、尊榮,你若對他講天上的事,靈界的事,他非但掩耳不聽,閉眼不看,他簡直要說你迷信,罵你愚腐,笑你是世上第一等笨漢。你若約他去看電影、去觀劇、去飲酒、去賽馬,他不但毫不推卻,並且樂而忘返。你若約他去聽道、去查經,去與一位熱心虔敬的聖徒談道,他一聽見這個消息無異乎送他到刑場那樣可怕。一旦之間,他忽然改變了態度。他將世上一切的名利、宴樂、財產、享用,看作糞土,專心追求靈界的事。他看天上的事比地上的事貴重千百倍。他忽然絕跡於電影院、跑馬場、戲園、酒館;卻踴躍參加講道會、查經班。他素日所喜愛的現在變成了所憎惡的,從前所憎惡的現在變成了最喜愛的。他似乎換了一個新的心境,新的性情,這種改變也是證明這個人得了重生。

一個人平日不信聖經,厭惡聖經,輕看笑罵那些信聖經讀聖經的人。他的一位朋友是熱心愛主的信徒。有一次特意買了一本聖經送給他,請他抽暇看看。他因為情面的關係,不得不收下。但他把這本聖經拿回家中以後,連展開也不曾展開一次,便把牠扔在堆煤的屋子裏。若不是因為這本聖經是他朋友送給他的,他早已把牠丟到火爐去了。一旦之間,他忽然完全改變了態度。他篤信聖經,他更喜愛聖經,他看聖經比世上任何書籍更寶貴。他展開聖經去讀的時候,覺得有無窮的意味,以致他每逢讀的時候總不肯釋卷。他覺得聖經裏的言語真是「比金子可羨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他回想自己以前對聖經的態度,再想到現今是怎樣愛慕聖經,連他自己也覺得莫明其妙。這也是一個人因得重生所發生的改變。

一個人平日喜歡親近酒肉世俗的朋友。稍有暇時,便大家聚在一處,戲嬉宴樂,說些污穢的言語,唱些市井的歌曲,行不循軌,言不及義。一見虔誠有德行的信徒,好似遇見毒蛇猛獸一般盡力遠避,惟恐因親近他們受了損害。有時偶然遇見虔誠的信徒,不及走避,勉強敷衍幾句,趕快告辭走去。似乎虔誠的信徒身上發出一種特殊的氣味,是他鼻子所不能忍受的。一旦之間,他忽然完全改變了態度。他毅然決然離棄了舊日的暱友。他不願意同他們在一處放蕩飲宴。他不再去尋找他們。他們來尋找他的時候,他饗他們以閉門羹。同時他開始去親近那些從前他所鄙視所遠離的聖徒。他不惜低首下心的去訪謁他們。他喜歡與他們談話,喜歡聽他們口中所出的智慧的言語,他甘心接受他們的責備和勸戒。他巴不得終日與虔誠的聖徒同處。他看這是榮幸無比的事。這種改變也是告訴我們說這個人是得了重生。

一個人平日眼中不怕神、遠離神、棄絕神、辱罵神、褻瀆神。他看熱心事奉神的人為迷信,為愚腐,為時代的落伍者。他看見信徒祈禱便批評他們為痴呆。他斷定祈禱乃是對空氣說話,他以為這真是一種最無意識的動。他以為世上只有愚昧無知的人纔信神。一旦之間,他忽然完全改變了態度。他篤信神。他尋求神。他敬拜神。他熱心事奉神,他常常祈禱。他祈禱的時候非常懇切誠摯。看他那些不信神的人不但十分愚昧,而且可憐至極。他巴不得能幫助每一個他所接觸的人都來與他一同信靠神、事奉神。他以親近神為最快樂的事。他看遠離神為最大的損失。這種非常的改變就是由於這個人得了重生纔發生的。

我不能一一細說一個人因得重生所發生的改變了。一個自己得了重生的人,必能述說這種的現象。我們在那些得了重生的人身上也能看見這種種的改變。總起來說,一個人得了重生以後的生活與心境,與他得重生以前的生活和心境必是完全不同的。他似乎變了一個人。別人看出他與從前的人是不同的。他自己對於自身的改變也感到驚奇。認識他的人或者稱讚他,說他從甚麼人學了好,或者譏笑他,以為他是患了神經病。他自己或者明白這是他蒙了神的恩,得重生,或者一點不曉得這是怎樣一回事。無論別人了解不了解,他自己明白不明白。我們看見這種種的現象和改變,確知他是重生了。

我說到這裏也許有些人要誤會我的意思。他們說,是的,我們已經作基督徒許多年,但我們從來不確知我們是否得了重生。今日你說一個人得了重生必定有甚麼改變,必定與從前不同。好了,現在我們曉得我們是得了重生,因為我們已經與從前不同。我們從前一點不知道聖經是怎樣的一本書;內容都是甚麼,那更不用提了。現今我們知道舊約共三十九卷,新約有二十七卷。我們也能將各卷的名稱從創世記背誦到啟示錄,並且熟習每卷書中的大意。這是何等大的改變呢!我們從前不會祈禱,不會唱讚美詩,更不到禮拜堂中敬拜神,也不肯在教會中捐錢,現在我們會作私禱,也會作公禱。我們知道怎樣謝恩,怎樣認罪,怎樣為自己為教會為世界祈求。我們會唱幾百首讚美詩,也常到禮拜堂中敬拜神,並且常在教會中捐錢。我們真是與從前不同了。我們從前吸煙、飲酒、賭博、罵人;現在這些不良的嗜好都戒除了。這不也是奇異的改變麼?

我要回答這些人說,是的,你們有這些改變誠然是好的。但你們所有的改變只是這些麼?還有許多更重要的改變你們有沒有呢?愛罪一變而為恨罪,喜歡人的稱讚一變而為喜歡人勸責,自私自利一變而為愛人如己,貪戀世界宴樂的人一變而為追求天上應許的人,厭惡聖經的人一變而為愛慕聖經的人。喜愛結交世俗朋友的人一變而為喜愛親近聖徒的人。不信神,遠離神,褻慢神的人,一變而為信靠神,敬愛神,熱心事奉神的人。這些改變乃是更重要的改變,乃是裏面的改變,乃是生命上的改變,惟獨這些改變方能證明一個人是真得了重生。明白聖經唱讚美詩,和祈禱、捐錢、到禮拜堂去敬拜神,這些事是可以學習的。無論信的人或是不信的人,得了重生的人或是未得重生的人,稍用一些工夫都可以學會這些事,這些都是屬於外面的。所以只會這些事並不足證明一個人是得了重生。惟獨有了那些生命上的改變,方能證明一個人是得了新的生命,是被聖靈所生。

如果一個人作了基督徒許多時候,他學會了祈禱讀經唱詩講道,他也戒除了幾樣不良的嗜好,他也常聚會捐錢幫助一些教會的工作,但是他的心思、意志、性情、生活、所喜愛的、所憎惡的,都與從前沒有分別:從前喜愛犯罪,現在仍是這樣;從前不願意人說他的過失,現在仍是這樣;從前一味的自私自利,損人利己,現在仍是這樣;從前對人沒有絲毫的愛心,現在仍是這樣;從前專一追求貪戀屬物質的好處,厭惡天上的事,現在仍是這樣;從前不愛聖經不願意讀聖經,現在仍是這樣;從前遠離虔誠的人,親近世俗的朋友,現在仍是這樣;從前遠離神,輕慢神,現在仍是這樣。這樣的一個人,就是他能把全部聖經從第一章到末章都背誦得爛熟,能將他的家產捐上一半,能在講台上口若懸河滔滔不斷的長篇大論講道,就是他作過幾十年的基督徒,作過執事,長老、牧師、會長、監督、主教,他自己告訴我說他已經得了重生,別人也為他作見證說,他是重生的人。我仍不能信他們所說的事實,因為他沒有新生命的表現。

自然我不是說一個人一得了重生,立時就成為一個完全人,也不再有絲毫的過失、缺欠、軟弱、失敗。一個人得了重生以後,需要日日長進,漸漸達到完全的地步。一個重生的人或者有許多缺欠過失。一個重生的人也能陷在大罪裏。但無論如何,他一定有過生命上的改變,這種改變就是他得了重生的確據。

一個春天的早晨我同一位朋友坐在一座小山上向四面眺望:看見湖裏的水平靜得像鏡面一般,樹葉和青草都一點不動,遠方一座樓頂旗杆上所掛的旗子直垂在杆上,完全看不出是甚麼旗子,大道上沒有絲毫的塵土揚起。除去幾隻小鳥吱吱亂叫以外,全地都是十分的寂靜,聽不見一點甚麼聲音。忽然我的朋友開口對我說道,「哎呀!風颳得怎麼這樣大啊!」我聽見這話不禁十二分的驚奇。我想我的朋友若不是在那裏說夢話,便是他的神經有甚麼病。風故然是人的眼睛所看不見的東西,颳風也是人的眼睛所看不見的事,然而颳風的時候一定有因颳風所發生的現象,方能使我們確知那時正在颳風。一個人從聖靈得著重生也是這樣。看不見一點颳風的現象,我決不能信颳過了風。照樣看不見一點重生的表現,誰能信一個人是得了重生呢?

(四)怎樣方能得重生?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約三14、15)。

在這一段話中主耶穌指示尼哥底母得重生的方法。他引用了一件古時以色列人所遭遇的事實,用這件事實來發揮重生的要道。我們需要清楚知道這一件事實,所以容我們現在先讀這一段舊約上的記載:

「他們從何珥山起行,往紅海那條路走,要繞過以東地;百姓因這路難行,心中甚是煩躁,就怨讟神和摩西說,你們為甚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死在曠野呢?這裏沒有糧,沒有水;我們的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百姓到摩西那裏說,我們怨讟耶和華和你,有罪了,求你禱告耶和華,叫這些蛇離開我們。於是摩西為百姓禱告。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民二十一4~9)。

我們注意這一段事的起源。以色列人被火蛇所咬,乃是因為他們怨讟神。他們所以怨讟神,乃是因為他們走過一段難走的路。神使他們走過這一段路不是害他們,也不是苦待他們,正是為他們的益處,要把他們領進那流乳與蜜的迦南地,叫他們承受那地為業。請看神待他們的恩典是何等浩大。先從埃及為奴的地方和兇殘的法老手下把他們拯救出來,又應許領他們到那迦南樂土。他們得著這樣大的恩典,應當怎樣感謝神怎樣順服神,纔合乎理。就是在路上遇見一點難處也應當忍耐片時,盼望快些走到迦南地,這些困難自然都沒有了。誰想到神待他們這樣好,他們竟發出怨言來,說神把他們從埃及領出來是要使他們死在曠野。領受這樣大的恩典不知感謝已經是忘恩,如今還更進一步向神發出這種負義的怨言來,這些以色列人的罪大到了甚麼地步!請問神豫備火蛇咬死他們是不是他們應得的分呢?然而神還憐恤他們,垂顧他們的苦情,吩咐摩西為他們豫備一種救法,叫他們看銅蛇得著醫治。

注意每一個被火蛇所咬的人的生命已經斷絕了。雖然被蛇咬以後的幾小時或是一兩天以內他還活著,照常動作,像好人一樣,但蛇的毒已經進入他的血脈,他已經列入死人之數。再說得清楚一點,他已經是死人了。但他聽了摩西的話去望銅蛇以後又活了。我們當確實的知道他望銅蛇以後的生命並不是以前的那個生命,乃是重新得了一個生命,換一句話說,那個被火蛇所咬的人;在望銅蛇的時候無異乎又被生了一次,成為一個新人。他望銅蛇以後的身體仍是以前的身體,面貌也仍是以前的面貌,但生命卻不是以前的生命了。他以前的舊生命在他被火蛇所咬的時候已經完結了。他現在所有的新生命乃是在他看銅蛇的時候重新得著的。

主耶穌就是用這件事來教導尼哥底母,將一個人得重生的方法指示他。他告訴尼哥底母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他告訴尼哥底母說,世上的人類同古時的以色列人是一樣的犯了罪,一樣的遭遇了神的震怒,一樣的喪失了生命。雖然世人現在還照常活著,實際上他們已經列入死人之數。但神卻向他們大發憐憫,正如他在古時向以色列人大發憐憫一般。他為他們豫備了一個救法,不是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乃是一位聖潔無瑕疵的羔羊掛在木頭上。他吩咐那些喪失了生命的以色列人去看銅蛇好得生命,他也吩咐現在世上一切喪失了生命的世人來信耶穌好得生命,喪失了生命的以色列人在望銅蛇的時候怎樣重新得了生命,喪失了生命的世人也照樣在信耶穌的時候重新得著生命。因此我們的問題──怎樣方能得重生?──在這裏便得了一個清楚的答案──信耶穌基督。

必有人說,「得重生的方法既是這樣簡單,那樣一切的基督徒必是都已經得重生了。但照前一章所提的一個人得重生以後所有的改變看來,卻證明在基督徒當中有許多人是未得重生的,因為在他們的生活中從來未曾有過那些改變。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我們要明白這事,須先清楚明白「信耶穌」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我們以為一切稱為基督徒的都已經信了耶穌麼?不,那些人裏實在有一部份已經信了耶穌,但其中還有許多人離信耶穌不知有幾千萬里呢!容我們仍從以色列人看銅蛇這件事上說起罷。

一個被火蛇所咬的以色列人來望銅蛇是十分容易的事,然而這件十分容易的事裏卻包含了幾個重要的步驟;第一步那個被蛇所咬的人必須知道他是被蛇咬了,然後他方肯來望銅蛇,假使有一個以色列人在睡覺的時候被蛇咬了,他睡醒以後並不知道有一條火蛇曾咬了他,並且也沒有別人看見這事來告訴他,請問他要不要去看銅蛇呢?自然不要去的。第二步那個被蛇所咬的人必須知道他被蛇咬的結果是何等可怕。因為被蛇所咬不是疼痛幾日,也不是紅腫多少時候,或是受一些別的苦楚就完了;被蛇所咬的人是必定要死的。假使有一個以色列人被蛇咬了,但他想這並無關緊要,請問他要不要急忙去看銅蛇呢?自然他也不要去的。第三步那個被蛇所咬的人必須知道他自己沒有一點方法能救自己。假使他想他手中有一種善治毒蟲咬傷的良藥,或是他想他精通醫術;他可以治療他自己的創傷或是他想他的朋友曾介紹一種消毒的良藥給他,現在可以取來應用。這樣他也不要去望銅蛇了。第四步那個被蛇所咬的人必須深信神的話。他信神藉摩西所傳達的消息。他信他照神所指示的去望銅蛇,他就必得醫治,必得存活,這樣他方去望銅蛇。假使他不信神的話,我想他也必不去望銅蛇了。

一個因罪而失去生命的罪人來信耶穌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這件容易的事裏也包含了相同的四個步驟。第一、一個罪人必須知道自己真是犯了罪。第二、他必須知道犯罪的必要死亡。第三、他必須知道他毫無方法可以救自己。第四、他必須信神的話,仰望那掛在木頭上的耶穌基督。一個被毒蛇所咬的以色列人有了以上四步經驗怎樣立刻得了醫治,照樣一個罪人有了以上四步經驗也就立刻得了拯救,得了重生。

現今各地稱為基督徒的數目誠然不少,但實在有過以上所提的四步經驗的人究竟有多少呢?許多稱為基督徒的不用說信神的話仰望耶穌,簡直他們從來就未曾有一次真實徹底的知道自己有罪,更從來未曾想到罪人的結局是如何的可怕,如何的危險。不是有許多人加入教會是因為生計困難,找事不易,想在教會或教會附屬的機關裏謀一個噉飯的地方,所以作了基督徒麼?不是有許多人因為在教會學校裏教授,在教會的醫院裏服務,或是教西宣教士學習華語,或是在牧師教士的宅裏傭工,為要鞏固自己的地盤起見,所以作了基督徒麼?不是有許多人無力供給自己的兒童入學,但看見信徒家中的兒童可以在教會的學校裏免費讀書,因為希望分沾這一種利益起見,所以作了基督徒麼?不是有許多人因為看見在禮拜堂中有風頭可出,有尊榮可得,所以作了基督徒麼?不是有許多人想要娶女信徒為妻,或是想要嫁給男信徒,但對方因他們不是基督徒不肯允許,他們為要達到他們的目的所以作了基督徒麼?不是有許多人並不清楚認識耶穌是誰,也不明白為甚麼要信基督,更不知道信耶穌可以得著甚麼好處,只是盲目的隨從別人的勸導,糊糊塗塗的,就作了基督徒麼?比這些較好一點的,有些人是因為想耶穌的教訓可以造成偉大的人格所以作了基督徒。有些人以為人必須信宗教,但各宗教中最好的首推基督教,所以作了基督徒。有些人想耶穌的道理可以幫助人齊家治國,改造社會,所以作了基督徒。有些人想耶穌的道理可以給人精神上的安慰,所以作了基督徒。以上所說的這些作基督徒的動機雖然各不相同,但在幾樣最要緊的事上卻毫無差別;就是他們都未曾知道自己有罪,都未曾知道罪人的結局,都未曾知道自己不能救自己,都未曾信神的話,來仰望那被掛在木頭上為人贖罪的主耶穌。這些人自己說他們是基督徒。也有一些別人,承認他們是基督徒,稱呼他們為基督徒。這些人中甚至有一些還自稱是為神作工的、是傳道士、是牧師、是長老、是執事。別人也這樣稱呼他們。但用聖經中所講的「信」作標準來衡量這些人,便知道他們實在未曾真信耶穌。他們既然未曾真信耶穌,自然未曾得著重生,這是毫無可疑的事了。我們切不要以為每一個加入教會自稱為基督徒的人便是真信耶穌的人,便是真得了重生的人。惟獨那些真有過上面所提的四步經驗的人纔是真信了耶穌真得了重生的人。許多稱為基督徒的人根本就未曾信耶穌,未曾得重生,這些人從未有過前一章所提的那些改變本是當然的事,又有甚麼希奇呢。

稱為基督徒的人中有許多已經得了重生,這是毫無可疑的事實。但不是所有稱為基督徒的都是得了重生的人。一個人得重生並不在乎他在那個教會記名,在那個教會受洗,到那個禮拜堂去聚會,也不在乎他幫過多少傳道的事工,他在教會裏捐過多少金錢、或是他在教會裏任過甚麼職分。一個人得重生惟一的方法就是知道自己有罪,知道自己的危險,知道自己無法拯救自己,聽見神的福音就信從,就來仰望被釘十字架的耶穌,未曾得重生的人走這條道路立刻就能得重生。走過這條路的人就已經得了重生。

在這裏我們又看出來得重生是很快的一件事。那個被蛇所咬的以色列人「一望銅蛇就活了。」注意「一望銅蛇就活了。」那個望銅蛇的人在一個很短的時間內就因信得了生命。他來的時候還是必死的人,他回去的時候已經成為活人。五分鐘以前還是絕望的人,五分鐘以後便出死入生了。一個罪人因信耶穌基督而得重生也是這樣。只要這個人真認識了自己,真知道了自己的污穢不義、痛苦、絕望、篤信神的話,信靠那為罪人捨命的基督,甚麼時候他這樣作,神就在那時藉著他的靈和他的道重生了這個人,使他得著新生命,使他成為神的兒子。昨天他還是死人,今日他已經得了生命。昨天他還遍體污穢,今日他已經像雪一樣的潔白。昨天他還是神的仇敵,今日他已經成為神的兒子。第一次生產是很快的事,一個小孩子未出母腹的前十幾分鐘有人到產房裏來,還看不見小孩子的形跡;過了十幾分鐘再進來,便看見呱呱而啼活活潑潑的嬰兒臥在那裏。第二次生產(重生)也是這樣的迅速。所不同的就是第一次的生產是一件眼能看見的事實,第二次生產是一件眼不能看見的事實罷了。

按聖經所講的道理來說,一個人的罪無論怎樣大,他的景況無論怎樣可憐,只要他真知道自己有罪,真有誠懇悔改求救的心,篤信神的話來投靠耶穌基督,他立時便得赦罪,便被稱義,便得重生,便有永生,便成為神的兒子。不知道甚麼緣故,這寶貴的福音竟被人講得亂七八糟;以致多少人以為得救是極困難的事,重生是最不易得的經驗,永生總須等到死後纔能得著。因此許多已經真實悔改的信徒仍是常存著畏懼戰慄的心追求要得救,迫切呼求神重生他們,盼望死後或者能有永生,每逢禱告的時候總是滿口「罪人不配禱告,不敢禱告,」這一類的話,許多被罪壓傷痛苦絕望的罪人滿心想求救,但他們聽說得救是這樣不易,求永生是這樣艱難,他們因此裹足不前,徘徊歧途。要挽救這種可怕的現象,最要緊的就是使人明白真誠悔改信靠耶穌,立時就得重生,就有永生。就蒙拯救。講明這種根本的要道,真是今日急不容緩的事啊!

是的,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已經完成了救工,不用我們再設甚麼方法去救自己,也不用我們再在這種救工上加添甚麼。只要真誠悔改自己的罪,全心信靠那為我們捨命的主耶穌,立時就得救,立時就得重生,立時就有永生。你還未這樣信麼?現在就信,現在你就能得著重生,得著永生。你已經這樣信了麼?你當知道你已經得了重生,有了永生了。主耶穌不欺騙我們。他的話是可信的。他說: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有永生。」

(五)得了重生的人還能犯罪麼?

我們現在所要討論的問題並不是「得了重生的人還可以犯罪麼?」聖經對於這個問題已經給了一個很清楚的答案說,「斷乎不可」(羅六1、2)我們的問題也不是「得了重生的人還願意犯罪麼?」沒有一個得了重生的人還願意犯罪。一個人若願意犯罪就足證明他未得重生。我們的問題。更不是「得了重生的人還應當犯罪麼?」這個問題簡直不成問題。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應當犯罪。我們的問題乃是「得了重生的人還能犯罪麼?」換一句話說就是「得了重生的人還有沒有犯罪的可能性?」

許多虔誠的信徒因為不十分明白這一件事,以致自取了多少無謂的懼怕、憂愁、失望、痛苦。這些人是真實信主得了重生的人。他們在悔改信主的時候是那樣的為自己的罪憂傷懊悔,那時他們恨罪到了極點,他們定意一生與罪斷絕關係。他們決志再不犯罪。他們想他們既然這樣恨惡罪惡,決志離棄罪惡,一定可以畢生不再犯罪了。不料過了一些日子,他們竟犯罪了,或者所犯的還是在人眼中看為重大的罪。他們在那時或者因此懷疑到他們自己重生的問題。他們想恐怕他們自己還未得重生;不然,他們怎麼會又犯罪了呢?如果他們聽過甚麼人講道說:「得了重生的人一定不能再犯罪,」他們更會信自己是未曾得重生了。他們既然以為自己未得重生(其實他們已經得了重生)自然要再去追求重生的經驗了。他們再去悔改,再去信主,再懇切的在神面前為罪自卑。他們想現在他們得重生了,今後可以不再犯罪了。不料過了一些日子他們又犯了罪。到這時他們真覺得莫名其妙。他們想自己到底有沒有得了重生呢?若說沒有,自己真有過重生的經驗。若說有,怎麼到如今還能犯罪呢?一個信徒走到這種地步是最容易失望跌倒的,或者他竟會完全疑惑起他所信的道理來也未可知。

還有些信徒弄出一種比這個更危險的錯誤來。他們在得了重生以後偶然又犯了罪,便以為他們從此滅亡了。他們以為現在犯的罪再不能盼望得赦免。他們想現在犯罪乃是明知故犯;他們以為現在所作的乃是褻瀆聖靈。(其實褻瀆聖靈是甚麼意思他們還不曉得)。他們以為已得重生的人如果再犯罪便再不能得赦免。這種錯誤的觀念不知道害了多少信主的人。他們並未被神棄絕,但他們以為他們已經被棄絕,所以他們一生度著畏懼絕望痛苦悲觀的生活。他們自己的景況既然這樣困苦可憐,自然更不能幫助別人引領別人了。

聖經怎樣回答這個問題呢?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8、9)。

這段經文中的「我們」是甚麼人呢?約翰這封信不是寫給未得重生的人,乃是寫給已經得了重生的人的。而且他不是說「你們」,乃是說「我們」,那是連他自己也包括在裏面了。大概總不會有人說寫那封信的老使徒約翰未曾得重生罷。他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再犯罪,這兩句話又怎樣講呢?往下他又告訴我們一個得潔淨的方法,「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這裏約翰叫我們知道我們有罪,但不必絕望,不必畏懼。只要我們能認自己的罪,就必得著赦免和洗淨。同時我們在這一節經文中又可以看出來得了重生的人能犯罪;因為得了重生的人能犯罪,所以他們需要認罪,好得著赦免和洗淨。容我們往下再讀約翰所寫的幾句話: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二1、2)。

這一段話也是寫給已經得了重生的人的。約翰說他寫這話給他們是要叫他們不犯罪。既需要寫這話給他們,叫他們不犯罪,可見他們是能犯罪的了。因為他們能犯罪,所以用得著約翰寫這話給他們,幫助他們,提醒他們,叫他們不犯罪。但不幸有人犯了罪將怎樣呢?約翰往下說甚麼呢?他說,「若有人犯罪,就顯明這人不是屬神的,這人未曾得著重生」麼;或說,「若有人犯罪,他就是明知故犯,再不要指望得赦免」麼?或說,「若有人犯罪,神必要取消他得救的資格,除掉他所得兒子的名分」麼?不是這樣。約翰未曾這樣說。這些說法是後來人發明的。約翰所說的乃是:「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

啊!這是何等寶貴的話!這話是怎樣能幫助那些被罪打傷的信徒;怎樣能安慰他們,使他們不至絕望,不至灰心。如果神的每一個孩子都清楚記得這話,將要有多少無謂的痛苦、畏懼、憂愁、失望,都被消除!將要有多少被罪打傷的信徒立時就得著醫治!

但也許有人以為聖經中有這一段教訓真是極不好的。他們想這段經文豈不要使許多信徒有恃無恐的犯起罪來。他們想我們應當極嚴厲的警戒信徒說,若是得了救的人再犯罪,他們就是將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他們再沒有得赦免的指望。這樣方可以幫助信徒不敢犯罪。他們想如果我們講得救的人犯了罪仍能蒙赦免,必要有許多信徒放膽去犯罪。那是何等可怕的事呢!

上面所說的這種思想是由於不明白聖經的道理而發生的。若是一個信徒真明白重生的道理,而且他自己也有過跟隨主的經驗,他必不會說這種話,也決不再有這種顧慮;他不但不說這一段經文有害,他正要因著這一段經文感謝神讚美神了。

比方說我有一次住在一位朋友家中,一天早晨我用剃刀刮臉的時候失手將臉割破了一塊。那一位朋友家中本來備有許多醫藥用品。他一看見我割破了臉,便立刻拿一瓶創傷藥,取出一些來塗在我的傷處。並且他同時將一瓶創傷藥送給我,又告訴我無論甚麼時候割破了臉,或是割傷了手,都可以隨時塗一些在傷處,免得有甚麼毒物從傷口進去,以致染毒,發生危險。我的朋友又應許我,甚麼時候用完這一瓶藥他還要再送給我。我因為得了這樣有用的東西可以避免受傷中毒的危險,便十分感謝我的朋友。以後我回到自己屋裏打開這個瓶子一看,其中的藥真是不少,我計算這瓶藥總可以用一百幾十次,於是我便拿起刮臉的剃刀來,向臉的左邊右邊橫著豎著連割了好幾刀,以後再取些藥出來照著傷口的數目一一塗上。我喊叫說,「現在好了,我有創傷藥了。我可以時常割破我的臉我的手無所顧慮了。」請問如果我這樣作起來,看見我的人要說我甚麼呢?我知道他們一定要說我瘋了。但我不這樣作。我決不這樣作。創傷藥是有用處的好東西。我感謝著領受我的朋友的餽贈,我要保存這瓶藥,以備我失手割破皮肉的時候使用。但我決不肯因為有藥的緣故就任意去割破我的皮肉。割破自己的皮肉自己要受傷害,要感痛苦。除非神經有病的人誰肯這樣作呢?

約翰一書二章一、二節的話正像神給他的孩子們的一瓶創傷藥。他看見他們有時因不留意以致受傷──犯罪,他恐怕他們因受傷而染毒──失望跌倒,所以他給他們這瓶藥,叫他們在受傷的時候拿來塗上。創傷藥是為人失手割破皮肉的時候用的,但沒有人因為有了藥便拿去任意割破自己的皮肉,因為割破自己的皮肉自己要感受痛苦。神給他的孩子們的這一段恩惠的言語是為信徒軟弱犯罪的時候用的;但沒有信徒因為有了這段恩惠的言語便去任意犯罪,因為犯罪在一個得了重生的信徒身上是最痛苦的事,比一個人割破了他的皮肉還要痛苦許多倍。我要將這瓶屬靈的創傷藥介紹給一切信主的人。我不怕他們因為聽了這段教訓去犯罪。我知道真得了重生的人一定不肯故意犯罪。或者有一些並未真實悔改信主並未得著重生的教友(注意我稱他們為教友,卻不稱他們為基督徒)。因為聽了這一段經訓就有恃無恐的去犯罪。但這並不足顧慮,因為沒有得重生的人無論如何總是喜歡犯罪,就是沒有這段經文,他們所犯的罪又何嘗少一些呢。神的應許是為他的孩子們(已得重生的人)豫備的。未曾得重生的假信徒若去妄用神的話那就不是我們所能禁止的了。

一個信徒犯了罪正如一個人受了傷一樣。人都不願意受傷,然而人都免不了受傷。我們應當囑咐我們的小孩子小心自己不要受傷,同時我們也當為他們豫備治療創傷的藥品,使他們在偶然受傷的時候不至驚惶失措。我們可以將受傷的痛苦和危險告訴他們,使他們因此懷著戒心,謹慎自己,免得受傷。但我們萬不可告訴他們說,人一受傷就立刻會因傷身死的。如果我們想必須這樣警戒我們小心孩子,他們纔不敢傷害自己。那樣有一日他們偶然受了一些傷,那種傷並不至危及性命,但小孩子因驚恐過度卻已嚇得患了神經病,成了廢人。那是何等愚昧的辦法呢!

真得了重生的人都不願意犯罪,然而他們卻難免犯罪。我們那位有智慧又有慈愛的天父一方面在聖經中警戒我們不要犯罪,將犯罪的害處都指示我們,一方面又為我們豫備了一些救急的藥品,使我們在偶然犯罪的時候可以應用,免得我們陷入更大的危險中。可憐許多無知的信徒不知道從那裏聽來一種道理,竟說信徒得了重生以後如果犯罪必定再不能赦免,連他們所得的救恩與生命也要失去。其實犯罪的害處本來還沒有這樣大,(自然犯罪是有許多害處的),這種錯誤的道理卻把那些偶然犯罪的信徒嚇得心靈患了重病,有的經過多日纔得痊愈,有的一生差不多成了廢人。這是何等可惜的事呢!

現在我們離開約翰一書,來讀哥林多前書中的幾段話:

「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同弟兄所提尼,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的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林前一1、2)。
你們仍是屬肉體的;因為在你們中有嫉妒分爭,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看人的樣子行麼?」(林前三3)。
「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父親的妻子,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五1、2)。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人面前。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喫虧呢?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林前六1~8)。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喫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喫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喫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睡的也不少。」(林前十一28~30)。

請問哥林多的信徒是不是得了重生的人呢?在這封信的起始保羅稱他們為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我們能說在基督耶穌裏成聖的人還未曾得重生麼?未曾得重生的人能稱為「聖徒」麼?由保羅所寫的話中可以看清楚哥林多的信徒確是得了重生的人。但在這一封書信裏我們看見在這些信徒中曾發現「嫉妒分爭」,「淫亂的事」,「彼此相爭」,「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的人面前」,「欺壓人,虧負人」,「喫喝自己的罪」等等的事,這些明顯的事實清清楚楚的告訴我們得了重生的人還能犯罪,而且有時還能犯很大的罪。

容我們再讀另外一封信裏的幾段話:

「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寫信給在以弗所的聖徒,就是在基督耶穌裏有忠心的人。」(弗一1)。
「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你們一樣。」(弗四25~32)。

保羅稱以弗所的信徒為聖徒,為基督耶穌裏有忠心的人,足證這些人不但已經得了重生,而且他們屬靈的程度還很高。就是對這些人保羅寫了上文所引的一大段教訓。他勸他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給魔鬼留地步」,「不要再偷」,「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他又勸他們除掉「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保羅寫這一大段教訓不是完全沒有意思了麼?我們不用勸戒一個啞吧兒童說,「不要說謊,不要罵人」;因為啞吧不會說話;他不能說謊,也不能罵人。我們也不用勸戒一個瞎眼的人說,「不要看誨淫的小說和引人犯罪的電影」;因為瞎子甚麼都看不見,他不能看小說和電影。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保羅寫這一大段教訓不是和教訓啞吧不要說謊、罵人,教訓瞎子不要看誨淫的電影、小說一樣的毫無意義了麼?

豈單在以弗所書中有這一類的教訓呢?在別卷書信裏不也有許多這一類的教訓麼?使徒所寫的書信沒有一封是寫給不信的人的。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這些教訓不都成了毫無意思的「廢話」了麼?不用說普通的信徒,提摩太是保羅所倚重的同工,保羅稱他為愛的兒子。就是這樣的一位聖潔忠心的神僕,保羅還是教訓他「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二22)。若是提摩太還需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得了重生的人還能犯罪的真理不是更加顯明了麼?

容我們現在再看一段保羅自己的經驗: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因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既是這樣,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罪作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裏面的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一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14~24)。

無疑的,保羅這一段話是述說他重生以後所經過的一種戰爭的經驗。他已經得了重生,他裏面有一個新人。那個由神而生裏面的人喜歡神的律。「因為按著我裏面的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他「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他「心中的律交戰,把他擄去」,叫他「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他陷在一種非常苦痛的景況中,這種景況是他在未得重生以前所未曾經過的。他定意要為善,但是竟作不到。他決心離棄惡事,但他竟離棄不了。他不願意隨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但他竟被牠擄去。他失去了他的自由。他感到不可名狀的苦痛和失望,以致他呼喊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多少真實得了重生的信徒都能從心中響應保羅所說的一段話。他們經驗過這種戰爭,遭遇過這種失敗,感受過這種痛苦。他們中間也有許多人因為不明白這是新舊人的交戰,竟誤以為自己未得重生所以才有這種苦況,如果再有人教訓他們說得了重生的人必不能犯罪,他們更要想自己是未曾得重生了。其實這種經驗正是一個證據證明一個人得了重生。未得重生的人不喜歡神的律;罪的律也不擄他,因為他完全服在罪的權下。每一個得了重生的人都有過這種戰爭的經驗。有許多得了重生的人也長久茹苦含辛的在這種苦況中度生活。這種苦況是得了重生的人必定經過的,然而他們不當長久在這種苦況當中生活。聖靈在聖徒身上的工作就是要使他們經過這種戰爭而得著一種勝利的生活,正如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裏所敘述的:「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2)。

有一段經文常被人誤解,被人引用作為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的證據──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種子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壹三8、9)。

有些人引證這段經文說,這裏不是明說「從神生的就不犯罪」麼?不是又說「他也不能犯罪」麼?那樣這倒真希奇了!我們在上面所查的一切經訓裏,已經看見重生的人能犯罪,這裏怎麼又說不能呢?有些批評聖經的人又在那裏振振有辭了。他們說,啊!我們早就說聖經是不可信的,聖經中有許多彼此衝突互相歧異的地方,這不是一個鐵證麼?不用說新約與舊約有許多彼此不合的地方,也不用說不同的兩卷書中有許多互相矛盾的地方。就在一卷書中就有這樣彼此衝突的說法。約翰一書一、二兩章中明說得了重生的人還能犯罪,第三章中又說「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這不是清清楚楚的顯明聖經中有許多錯誤麼?不,聖經中沒有錯誤。若有錯誤,不是聖經本身的錯誤,乃是人弄出來的。或是譯聖經的譯錯,或是解聖經的人解錯,若是我們誤解了約翰一書三章八節九節的意思,我們就難免說這兩節的話與別段經文互相衝突。但我們若明白了這兩節的真義,我們就曉得這兩節與其他各段實在仍是相合不悖的了。

「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這是千真萬確的真理。神不犯罪,所以神所生的人也不犯罪。我篤信這事沒有少許的疑惑。但我們要問神所生的人是甚麼樣式?我們這個看得見的外面的人是不是神所生的呢?自然不是。這個外面看得見的人是父母生的,是從肉身生的。「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一個人得了重生以後,他裏面有了一個新人,這個人是被神所生的,是像神的,是有神的性情的,這個人不犯罪,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但那個外面的人卻是從肉身生的,是能犯罪的,也是傾向罪的。一個人得了重生以後,那外面的人並未曾死去,乃是仍然存在那裏,不過他裏面卻多了一個被神所生的「裏面的人」。兩個性情相反的人住在一處真是一件不幸的事。他們常常惹起爭端,常常吵鬧,這就是保羅所說,「因為按著我裏面的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一個得了重生的人是有兩個人的──一個外面的人,一個裏面的人。外面的人是從肉身生的、污穢的、喜愛犯罪的;裏面的人是從聖靈生的,聖潔的,恨惡罪的;正是因為這個緣故,許多得了重生的人常感到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所說的那種困難:「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

許多實在得了重生的人因為不明白這個極大的真理便陷在一種懷疑失望的苦境裏。他們在悔改信主的時候是那樣的為罪憂傷痛悔,是那樣破釜沉舟的定志要永遠與罪斷絕關係。他們想自己既然得了重生,有了新生命,並且又立定這樣堅決的心志,從此一定可以完全脫離罪的縛束,作一個自由自在聖潔無疵的人了。誰想到過了不多時竟遇著這樣劇烈的戰爭,而且屢屢的遭遇異常苦痛的失敗,這時他們真好似陷在五里霧中。他們心想若說自己未曾重生呢,卻清清楚楚的有悔改得救的經驗;若說自己得了重生呢,怎麼現在竟會有這種劇烈的戰爭,而且又遭遇這種苦痛的失敗呢?當他們陷在這種苦境中的時候,極容易受撒但的攻擊,或是失去信心,或是跌倒退後。只有真理的光能幫助他們看明白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我們若明白這新人與舊人交戰的事,便曉得信徒有這種劇烈的戰爭不但不足以證明他們未得重生,反倒適足證明他們實在是得了重生。他們遭遇苦痛的失敗就是因為他們那「裏面的人」力量微弱,不足勝過那「外面的人」。他們已經得了重生。他們不必再懷疑到重生的事。他們現在所需要的就是求神「按著他豐盛的榮耀,藉著他的靈」,叫他們「裏面的人剛強起來」。(弗三16)如果他們「裏面的人」能剛強起來,制服他們「外面的人」,他們便要度著一種聖潔得勝的生活了。

或有人說,得了重生的人既然也能犯罪,並且有時還能屢次陷在罪中不能自拔,那樣他們與未得重生的人不是完全一樣了麼?我要回答這個問題說,不是的。未得重生的人與得了重生的人固然都能犯罪,但他們對於罪的態度和犯罪以後的感覺卻是完全兩樣。未得重生的人不但犯罪,而且喜愛犯罪。他們活在罪中非但不感覺痛苦,反倒引為幸事。他們願意活在罪裏。得了重生的人也犯罪,但他們卻恨惡罪。他們不願意犯罪,但他們卻難免陷在罪中。當他們陷在罪裏的時候他們感覺到一種不可名狀的痛苦。他們巴不得立時有人將他們從罪中救拔出來。他們喊著說,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大約我們都看見過羊與豬這兩種家畜罷。這兩種家畜中間有一種極顯見的分別──前者喜愛潔淨,後者喜愛污穢。因為羊的性情喜愛潔淨,所以牠願意住在潔淨的地方,喫潔淨的食物,喝潔淨的水。因為豬的性情喜愛污穢,所以牠願意住在污穢的地方,喫污穢的食物,喝污穢的水。羊固然是喜愛潔淨的,但牠們如果不謹慎,也難免落在豬所喜歡居住的泥坑中,以致染了污穢,弄得全身都是污泥,看見牠們的人若不仔細分辨,也許竟拿她們當作了豬。雖然這樣,羊總是羊;我們決不能因為看見牠們落在泥坑中,弄得滿身是泥,便說牠們是豬;因為牠們雖然落在泥裏,但是他們並不喜歡在那個地方。牠們雖然弄得滿身是泥,但是牠們並不願意這樣。當牠們落在泥坑中的時候,牠們感到一種深切的痛苦,牠們發出求救的呼聲來。牠們巴不得有甚麼人快來,將牠們從這種污濁困苦的泥坑中救拔出來。豬卻不是這樣了;牠喜歡在泥坑裏,因此牠們遍處去尋找泥坑;及至遇見這種污穢的地方,牠們便立刻跑到裏面去,在那種臭不可聞的泥水裏找些污穢的東西、喫下去、喝下去,滿足牠們那種喜愛污穢的慾望。牠們在那種污穢的地方不但不呼求人的救助,反得意洋洋。若有人想要將牠們從泥坑裏救拔出來,牠們要恨惡那人,用牠們的利齒咬傷那人的手。

得了重生的人與未得重生的人所有的一個大分別就是這個。一個得了重生的人好像一隻羊。得了重生的人有神的性情,所以他喜歡潔淨。不過他住在這樣一個處處都是泥坑都是陷阱的惡世界中,稍有不謹慎,便會落到罪惡的泥坑裏,沾染上一些罪惡。但一個得了重生的人落在罪惡裏正像一隻羊落在泥坑裏一般。他感到不可名狀的痛苦。他不住的從裏面發出求救的呼聲。他渴望從罪惡中得著釋放和解救。一個未得重生的人就不是這樣子了。他尋找機會去犯罪。他以犯罪為樂。他在罪惡中正像一隻豬在泥坑裏一般的得意。如果有人哀憐他,設法救他脫離罪惡,他不但不樂意受那人的幫助,反倒以為那人是要害他,是要羞辱他,是要損害他的利益和名譽,因此怒目相向,與那人為敵。這種情形我們不是屢次的看見麼。

我在不明白這些真理的時候,以為凡品行好的基督徒才是基督徒,品行不好的就是假基督徒。現在我才明白這種判斷有時是對的。品行不好的基督徒誠然有許多果真是假的,然而其中也有一些正像落在泥坑中的羊,陷在罪裏,但是不願意在那裏。他們犯了罪是我們看見的,我們卻未曾看見他們是怎樣的感到痛苦不安,其實他們為此不知道落過多少滴眼淚,發過多少次嘆聲。他們盡力掙扎,要想脫離罪惡的縛束。他們幾次的勝利我們未曾注意,但他們幾次的失敗卻都被我們看見,因此我們便說他們是假基督徒,是未得重生的。請想他們委屈到了甚麼地步!請問我們這種武斷是不是合理呢?

察驗一個人是否得了重生,不要只看他是否犯罪,更要緊的是看他對罪的態度如何。得了重生的人犯罪,然而他們斷不能喜愛犯罪。未得重生的人不但能犯罪,而且喜愛犯罪。這就是這兩種人中間最大的一個分別。

不引領人到基督面前使他悔改信主得著重生,只去改良一下他的環境,幫助他去掉一些外面的壞習慣嗜好,盼望他從此以後可以作好人不再犯罪,這正像把一隻豬從泥坑裏拉出來,為牠用淨水洗浴,然後豫備一間清潔的屋子,叫牠住在裏面一樣。當這隻豬住在這間清潔的屋子裏的時候,牠的外面實在變清潔了。但有一日看守的人忘記將門關好,這隻豬便立時逃出去,一直跑回牠從前所躺臥的泥坑中,恢復了牠從前的污穢生活。裏面的性情沒有改變,只改變一些外面的事,是沒有多少益處的。現在許多傳道的人(?)所講的那種「改良社會,提高人格,」的道理就是為豬洗澡的辦法;這種辦法永遠不會收甚麼真實的效果。惟有傳揚基督耶穌的福音,指示人悔改得救的道路,幫助人信主得重生,纔是徹底的辦法。

得了重生的人仍能犯罪,不單是因為他們處在污穢邪惡的世界中,隨時有試探和陷阱,也是因為他們裏面有兩個絕對相反的性情:一個是屬地的,一個是屬天的;一個是污穢邪惡的,一個是聖潔良善的;一個是在第一次生的時候得著的,一個是在第二次生的時候得著的。這兩個性情也就是我們以前所說的兩個人──外面的人和裏面的人。外面的人強過裏面的人,裏面的人便被外面的人制勝;裏面的人強過外面的人,外面的人便被裏面的人克服。裏面的人得勝掌權的時候,這個信徒就度著聖潔高尚快樂滿足的生活。外面的人得勝掌權的時候,這個信徒就度著污穢墮落痛苦煩惱的生活。正是因為這個緣故,保羅寫信給以弗所的教會說,「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他得名)求他按著他豐盛的榮耀,藉著他的靈,叫你們裏面的人剛強起來。」(弗三14~16)。這是保羅為教會所奉獻的禱告,這也應當作為我們每個信徒在神面前所發的呼求。

屬神的人在世界上生活的時候常是要遭遇三種仇敵的攻擊,一個仇敵是他們的肉體,或說外面的人;一個仇敵是空中掌權的惡魔;還有一個仇敵就是這伏在撒但權下的世界,或說這污穢邪惡的社會。從人事一方面看起來,我們真是毫無得勝的指望。這三個仇敵中的一個就足能制服我們而有餘,何況三個仇敵聯合起來向我們進攻呢?這罪惡的世界在我們四面包圍了我們,撒但從空中向我們進攻,我們的肉體在裏面起來響應。這種情勢拿現代戰爭來形容,正可以說四面被海陸軍包圍,空中又有飛機的轟炸,裏面還加上第五部隊的擾亂。可憐的基督徒!保守陣地尚且辦不到,更那裏還提得到勝利呢!

感謝神,我們現在藉著他的話確實的知道我們雖然處在這種四面受敵的景況中仍有得勝的指望,因為我們的元帥基督已經戰勝了一切的仇敵。他永遠活著。他要扶助我們,增加我們的力量。他要率領我們與那些兇猛的仇敵作戰。我們靠著他不但能得勝,而且能得勝有餘。只要我們信他、靠他、親近他,聽從他的命令,我們必能看見他的恩典夠我們用的,他的能力是在我們的軟弱上顯得完全。那時我們必要像保羅那樣說,「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林後十二9、10)。

因信領受聖靈---王明道

二三十年以前,國內各地的基督徒很少有人敢說自己得了救。最近幾年來許多真實悔改信主的人已經明白了因信得救的真理,因此他們敢歡喜快樂的承認他們得了救,有了永生。他們確信神的應許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9-10)。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的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5:2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約6:47。他們因著篤信這些應許,心中便滿有倚靠,喜樂,平安,盼望。這真是一種極可慶倖的現象。

不過我們再問,“你有沒有領受了聖靈”?便少有人敢回答說“是”了。真的,我們在許多地方遇見熱心信主的人敢說自己得了救,卻不敢說自己領受了聖靈。若是我們再問他們,為什麼他們知道自己得了救,卻不知道自己有沒有領受了聖靈?他們一定要回答說,聖經上明說一信主就得救,我們既信了主,當然我們就得救了。至於領受聖靈這一件事,我們可不知道有沒有那種資格,到沒到那種地步。我們實在知道我們已經得了救,但我們卻不知道我們有沒有領受了聖靈。有些人甚至明說,一個人信主以後不過只是得了救,如果他要領受聖靈,還需要為這事迫切祈禱,禁食哀求,直等到神賜給他一種可靠的憑據,然後他才算領受了聖靈。他們又說,有的人在得救的時候同時就領受了聖靈,但也有許多人得救的時候並未曾得著聖靈;不許等到一個時候,神賜給他一種特別的經驗,那才算領受了聖靈。照這種說法看來,世界上該有許多得了救卻沒有聖靈的人了。但聖經上是否這樣說呢?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使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2:38)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這便較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加3:13-14)

“你們即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質,直等到神的產業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弗1:13-14)

這三段經文顯示給我們什麼真理呢?他們不是都明明告訴我們說,領受聖靈的惟一條件就是“信”嗎?彼得告訴那些聽道受感的人說,若是他們作兩件事——悔改,信耶穌基督,他們便能得著兩樣好處——罪得赦免,領受聖靈。這幾句話不單是為五旬節那天在耶路撒冷聽道受感的那幾千人說的,也是為歷代一切聽道受感的人說的。無論那一代,那一國,那一族,那一個人,也無論男的或女的,老的或少的,貧的或富的,貴的或賤的,有學問的或無知識的,東方的西方的,只要向神悔改,信靠神的兒子耶穌基督,都一律的得蒙赦罪,也都一律的領受聖靈。除非神的應許能失效,神的言語能落空,不然,這件事就永遠不能改變。

保羅在加拉太書中所說的更清楚了。他說,“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何等清楚!何等簡單!得聖靈只有一個條件——“信”,此外再沒有別的條件。他在以弗所書中所說的也是一樣的意思。“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一個聖徒得了所應許的聖靈沒有別的原因,就是因他信了基督。我們怎樣因信耶穌基督得了赦罪,得了救恩,得了永生,我們也照樣因信耶穌基督領受了聖靈,這是以上所引三段經文清清楚楚講明,毫無可疑的事。

必有人說,“我信了基督,我得了救,這事我確實的知道。但你說我領受了聖靈,我卻十分的疑惑。我常常軟弱,常常跌倒,常常失敗,常常退後,這些事豈不都足以證明我沒有聖靈嗎?聖靈若住在我裏面,我豈能有這種情形呢?難道聖靈還能使我軟弱,跌倒,失敗,退後嗎?

不錯,聖靈不能使人這樣。但一個聖徒有這種情形,並不是因為他沒有聖靈,乃是他不能讓聖靈在他裏面作主,在他裏面掌權的緣故。聖靈能使我們剛強不軟弱,站立得穩不跌倒,得勝不失敗,前進不退後,並且他願意這樣作,但他卻不勉強我們作什麼。如果我們肯服在他的權下,肯聽他的指揮,肯受他的支配,肯隨他的引導,他就要在我們身上行極奇妙的大事,使我們有一種得勝的人生,聖潔的人生。但如果我們自己要凡事作主,凡事隨從自己的意思行事,他就任憑我們。他始終容我們有自由的意志。他不剝奪我們的自由。不過我們若不容他在我們裏面作主掌權。我們就不免度著失敗墮落的生活了。

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裏有話說,“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頭嗎”?——林前3:16。

又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林前6:19。

讀了這些話以後,我們總不能說哥林多的聖徒沒有聖靈了吧。但哥林多的聖徒有沒有軟弱呢?他們曾否跌倒失敗呢?啊!真了不得!結黨分爭,以人誇口(第三章):有人行了極可怕的淫亂,眾人還容留這樣的人(第五章);又有人彼此爭訟,甚至到不信的人面前求審(第六章);還有人混亂主的晚餐,以致受主的懲治。(第十一章)他們雖然犯了這些罪,然而聖靈仍住在他們裏面。這個真理在古代哥林多的聖徒身上是這樣,在現代各處的聖徒身上也是這樣。(自然我說的是那些真實悔改信主的人,假基督徒不在其中。)

或者有人聽見這話要發怒說,“這可真了不得!一個信徒犯了罪聖靈還住在他裏面!這真是一種褻瀆的說法!我想一個信徒不犯罪的時候,聖靈才能住在他裏面,什麼時候他一犯罪,聖靈就立時離開他,下再住在他裏面”。

是這樣嗎?如果真是這樣,請問還有幾個人能站在神面前呢?若是我們徹底明白罪的意義,知道生活,行為,言語,思想中一切不合乎神旨的事都是罪,請問一年之中有幾日聖靈能住在我們裏面呢?再請問如果聖靈離開了我們,還有誰在我們裏面責備提醒,使我們為罪痛苦自責,不能不趕快回轉懊悔呢?最要緊的就是我們的主對這問題說過什麼話。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約14:16-17

“永遠與你們同在”是什麼意思呢?不是說聖靈總不離開聖徒嗎?如果照上面所說的,聖徒一犯罪聖靈便離開他們,主耶穌的應許便不可靠了。能有這樣的事不能呢?

或有人說,舊約中不是記載掃羅王犯罪以後神的靈離開了他嗎?不錯,實在有這樣一件事。撒母耳記上16:14記著說,“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裏來擾亂他”。大衛王因犯大罪受了神的責備以後,也曾禱告神說,“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詩51:11。大衛在青年的時候曾侍立在掃羅王面前,曾為掃羅彈琴,神的靈離開掃羅的事他曾親眼看見;他現在也犯了大罪,得罪了神,他怕也要遭遇掃羅王所遭遇的,所以他呼求神不要丟棄他,不要從他收回神的聖靈,那樣,這兩段經文可以證明聖靈因我們犯罪就要離開我們嗎?不能。我們當曉得舊約時代種的靈降在人身上和新約時代是完全不同的。舊約時代種的靈不過是降在極少數特別為神作工的人身上,就如摩西,約書亞,基甸,耶弗他,參孫,掃羅,大衛,以利亞,以利沙,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以及其他神特別使用的人,普通的以色列民眾在這件事上是沒有分的。這少數為神使用的人若是悖逆強項,神就從他們收回他的聖靈,正如掃羅王所遭遇的。但新約時代的教會領受聖靈便不是這樣了。從五旬節那天聖靈降下以後,他就住在一切信主的人裏面。每一個真實信主的人都與這個恩賜有分,那就是說,每一個真實信主的人都有聖靈;並且他永遠與他們同在,總不離開他們。

不錯,神的靈曾離開過掃羅;大衛也怕神的靈離開他,所以他那樣禱告。但我們知道,“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的應許不是給掃羅和大衛並他們那時代的人的。他們未曾聽見過這話。這應許是主耶穌在快要離開世界以前給教會的。因此我們不能以掃羅的事和大衛禱告的話作為證據,證明神的靈能離開信主的人。同時主耶穌的應許和許多別的經文卻證明了聖靈總不離開我們,只要我們是真實信主的。

某處有一個教會,幾年的工夫沒有一個良好的牧人。因此這個教會冷淡到極點,其中有幾個負責任的信徒,看見這種情形非常著急。他們商議要請一位好牧人來牧養這個致會。他們四處訪問,竟得著一位有愛心有能力熱心為神作工的傳道人。他接受了他們的聘請來到這個地方,作了他們的牧人。因為他是一個熱誠忠心愛主愛人的工人,所以這個教會因他的緣故在幾個月後有了極大的改變,這個教會中充滿了生氣,並且在那個地方作了美好的見證,與從前這個牧人未來的時候相比,真是完全不同了。

不過,教會真實興旺起來的時候,那些負責任的信徒又感到恐慌了。因為這個教會的見證惹起了外界的攻擊。不信的人說這些基督徒癲狂了。他們又因為這些基督徒所發的光照出來他們的罪惡,便惱羞成怒,起來譭謗教會,反對教會,因此這個教會在社會中竟是成了眾矢之的。

那些負責任的人願意教會興旺,但不願意為主的名受羞辱遭逼迫,他們看見這種情形,曉得這都是這位牧人弄出來的。他們決定要對這位牧人的工作加以限制。他們組織了一個委員會,共有九個委員,一個委員長。委員會開過兩次之後,通過了幾條議案。一天的早晨委員長同著兩位委員來到這位牧人的書房,向這位牧人說了下面的一段話:

“先生,我們因你的忠心和熱誠並你在我們教會中所作的工,真是十分感謝你。不過你的熱心不免有過火的地方,以致招來社會方面對教會的惡感。昨天我們委員會開會的時候通過了幾條議案,打算對你的工作略略加一些限制。我們想你為我們全教食打算,大約不至於不贊同的。我們第一條議案是決定請你開會講道不要太多。近來你在這裏每週有三次四次甚至五六次的講道,這是使人感覺厭煩的。我們請你今後每逢七日的第一日早晨聚會的時候講一次道,其他的日子不必講道。遊藝會,茶話會,交際會,音樂會,衛生演講會,婚姻問題討論會,不妨多開幾次,講道只可每週一次。第二條議案是決定請你講道的時間不可太長。有時你講一次道用去一小時,還有時一小時多,這是一件令人不快活的事。新時代的基督徒是不喜歡聽長篇講道的。先生,請你注意以後講道切不可過三十分鐘。如果講二十五分鐘二十分鐘,那也足夠用了。若是一次只講十五分鐘,那是最好不過的。第三條議案是請你今後慎重你所講的道。你這個人真是勇敢不怕得罪人。不過我們卻怕得罪人。因為你勇敢使全教會吃虧,這是我們所不甘心的。記得有一次我們幾個人費了許多力氣,請來一位銀行經理和一位軍部的參謀長來聽道,滿希望他們兩位加入教會,後來給我們教會捐些款,有什麼逼迫臨到教會的時候,參謀長還可以派幾名衛隊來保護我們。誰想到你那天講道的時候毫不留情的責備罪惡,正好說到他們兩位的毛病上,他們沒有等到散會便走出會堂去,從那時他們再不來了。我們再去請他們,他們極不高興的說‘我們可不再去聽道了,你們的牧師開口罵人。我們何必找罵去呢’?先生,你看這是多麼大的損失!你不要比古時那些先知。那個時代與現今的時代不同。況且那些先知哪一個有好結果呢?或挨打,或下監,或被殺,最輕的也免不了受人的唾駡攻擊。先生,請你記得,‘明哲保身’的要訓,今後還是圓滑些好。不過我們想你這個人性情古怪,大概是不聽我們的勸告的。所以我們昨天決定,請你在講道的前一日將你要講的大意寫下來,交給我們委員會檢查一下。如果我們看那裏面沒有什麼得罪人的地方,我們批上‘准講’兩個字,以後你再講;如果我們發現有太嚴厲的地方,或是我們代你修改一下,或是你重新預備講章”。

這一篇談話把這位牧人的心說得幾乎結了冰。他想“完了,完了,今後不用再作工了。他們對我的工作加上這麼多可怕的限制,這還怎樣作工呢”?不過他真愛這個教會。他捨不得辭職。他忍耐著等候他們覺悟悔改。他暫時在這裏敷衍著作工。一日復一日,一月複一月的這樣過了一年多,這個教會那種如火如荼的好景況沒有了。依舊是像這位牧人未來的時候那樣冷淡,那樣枯乾。

那幾位負責任的信徒這時又焦急了。他們又開始東西奔走,去請好牧人來牧養他們的教會。他們說他們因為沒有好牧人的緣故,教會才這樣冷淡枯乾。其實不是這樣一回事。兩年以前他們的教會冷落是因為沒有好牧人,現在他們的教會冷落是因為他們不容好牧人掌權,不容好牧人自由作工。他們現在不需要去另請好牧人。他們已經有一個好牧人住在他們中間,只要他們容他作主,容他掌權,他便能將這個教會治理到好處。

這就是許多真實信主的人所有的景況:他們未信主以前那樣困苦可憐墮落犯罪,是因為他們沒有聖靈。在他們信主的時候便領受了聖靈。從那時起聖靈便住在他們裏面。才信主以後,他們有過一個很好的時期,他們那時容聖靈掌權,容聖靈作工,所以那時他們的生活有興趣,有快樂,有能力,有平安。但過了不久,他們感覺到容聖靈作工在肉體方面是不免受損失的,尤其是受人的笑駡反對,他們這時改變了計畫,不再容聖靈掌權。他們成立了委員會,十個委員——兩隻眼,兩隻耳朵,一個鼻子,一張嘴,兩隻手,兩隻腳;一個委員長——頭腦。他們的人生不再容聖靈作主。只是他們自己的頭腦作主,他們的肢體掌權。這樣一來,他們不久便回到以前的地步去,他們再度著可憐的生活,如同他們沒有聖靈的時候一樣。他們不滿意於這種生活。他們以為自己還未曾領受聖靈,他們迫切的求聖靈,殊不知他們在信的時候就已經領受了聖靈,這時候聖靈仍然住在他們裏面,不過聖靈已經像上文那個比喻裏所說的那個可憐的牧人一樣,住在那裏,但是沒有權柄作什麼了。這些可憐的信徒現在應當作的不是求聖靈,乃是順從聖靈,容聖靈在他們裏面作主掌權,管理他們。

我們打開使徒保羅寫給教會的信,看他對教會說什麼話。他未曾說一句話教訓他們求聖靈,他清楚知道每一個真實信主的人都有聖靈。他知道他們所需要的並不是求聖靈,乃是按著正道對待那住在他們裏面的聖靈。聽他勸勉教會什麼話:

“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弗4:30
“不要消滅聖靈”。——帖前5:19。(這節中文譯本聖靈下有“的感動”三個字是原文所沒有的。)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欲了”。——加5:16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5:25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弗5:18

未曾悔改信主的人沒有資格求聖靈,就是求也得不著;神不能賜聖靈給一個不信的人。已經悔改的人用不著求聖靈,因為他們在信的時候已經領受了聖靈,而且聖靈一向就住在他們裏面,並沒有離開他們。他們所當留意的就是“不要叫聖靈擔憂”,“不要消滅聖靈”,“當順著聖靈而行”,“靠聖靈行事”,“被聖靈充滿”,這些事就夠了。但這些話都是什麼意思呢?容我們思想一下:

先說“不要叫聖靈擔憂”罷。真屬神的人既有聖靈在裏面,他們幾時要作什麼不合真理的事,要說什麼神不喜悅的話,要存什麼不義的意念,聖靈必定在他們裏面責備阻止,不容他們這樣作,這樣說,這樣想。倘若他們不聽聖靈的責備與攔阻,到底作了不當作的事,或是說了不當說的話,或是存了不當存的意念,聖靈便擔憂了。比方說我的小孩子要賭錢,要吸煙,要罵人,我立時攔阻他,不許他這樣作,但他到底這樣作了,我不是要因此擔憂嗎?這樣我們在不服從聖靈的責備訓誨的時候,他也是一樣的為我們擔憂。

再說“消滅聖靈”:消滅聖靈是說聖靈提醒我們,指示我們當作的工,當行的事,我們不肯聽從去作。比方說,在我前面有一個人不認識基督,需要人的引領,聖靈便在我心中作工,指示我去引領他。我一得著聖靈的指示,就當立時去與這個人說話,講福音給他聽。但我因為懶惰,或是怕人笑駡,或是為自己的事忙碌,便推辭不去作這工,這就是消滅聖靈了。再比方說,有貧苦的人在我旁邊等候人的周濟,聖靈指示我去幫助他,但我因為吝惜錢財不肯去周濟他,雖然聖靈幾次催促我去,我到底沒有去作這件善工,這也是消滅聖靈。說誠實話,我們豈不是屢次這樣消滅聖靈嗎?

“順著聖靈而行”,“靠聖靈行事”,大約比較容易明白。存心,說話,行事,作工,處家,待親友,辦公事,用金錢,無論大事小事都隨從聖靈的指引,不隨從自己的私意,更不效法世界的樣式,不計算屬世的得失榮辱,只聽從聖靈的指導,倚靠聖靈的能力,聖靈所禁止的事絕對不作,聖靈所吩咐的事勉力去行,這樣,必定一日比一日多結出聖靈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來。

最後我們提到“要被聖靈充滿”的教訓了。聖靈實在是等候著要充滿我們。最大的困難就是我們裏面有許多事物阻攔他,使他無法充滿我們,明顯和隱藏的罪惡,屬肉體的意念,貪財和求名的心,剛愎強項的意志,都成了我們裏面的喧賓,奪了那應當在我們裏面作主人的聖靈的地位,以致我們總得不著聖靈充滿的經驗。只要我們將這些阻攔聖靈的事物完全倒空,他便能隨意的充滿我們。那時我們就會得著完全的平安,滿足的喜樂,得勝的權柄,並為主作證的能力了。

不過,這種良好的經驗並不是一次得著就永久享有的。什麼時候我們再容那些可憎的事住在我們裏面,我們便失去這種寶貴的經驗,再落到軟弱困苦的地步,可感謝神的,就是只要我們再倒空那一切,我們便會再享有這種寶貴的經驗。若是我們常謹慎自己,除去那一切阻擋聖靈充滿我們的事物,我們就必常享有這寶貴的經驗,成為一個屬靈的人,在我們的生活上豐豐滿滿的結出聖靈的果子來,歸榮耀給神,並為我們的主作美好的見證,就是我們自己也必一日比一日多得神所賜各樣屬靈的福氣了。

信主與悔改---王明道

「約翰下監以後,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神的福音,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一14、15)。

「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7、38)。

「你們也知道,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裏,我都教導你們;又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徒二十20、21)。

上面所引的三段經文中的第一段,是主耶穌開始傳道的時候對猶太人所發的呼聲。第二段是彼得在五旬節對聚在耶路撒冷從各處來的猶太人所傳的福音。第三段是保羅在米利都對以弗所的眾長老所說的話語。這三段話都是新約中最重要的記載,因為它們不但說明了主耶穌和那位猶太人的使徒彼得並那位外邦人的使徒保羅所講的要道完全是一致的,而且也說明了他們所講的要道的大綱不外乎兩件事:

第一件是悔改,第二件是相信耶穌替罪人死的福音。

對這第一件事,他們三位所說的話是一樣的──悔改。
對第二件事,他們三位雖然用了不同的說法,但意思卻是一樣。
主耶穌說,「你們當悔改,信福音。」福音是甚麼呢?
保羅告訴我們說,「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十五1~4)。

信福音便是信耶穌的代死,信耶穌的復活。
反過來說,信耶穌便是信福音了。

使徒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若只看字句,似乎他沒有說信耶穌。但我們若仔細思想一下。奉耶穌的名受浸,豈不是信耶穌為救主以後便接續著去作的一件事麼?不信耶穌又焉能奉他的名受浸呢?受浸是表示與主耶穌同死、同埋、同復活;那樣,當然需要先信主耶穌的代死、埋葬、和復活了。保羅說,他「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這句話不需要解釋,便可以看出它是與主耶穌和彼得所講的完全相同。

真誠信主耶穌的人必定先在神的面前悔改。反過來說,必須在神面前悔改,纔提得到信主耶穌。「悔改」裏面不一定包括信耶穌,但「信耶穌」裏面一定包括著悔改。有誰不承認離棄自己的罪卻能信耶穌呢?有誰甘心願意活在罪裏,死在罪裏,卻肯作耶穌的門徒呢?我們傳道的時候一定要傳耶穌為罪人死的福音,但我們需要先使人知道他們的罪,並他們因犯罪所招來的痛苦和結局。我們必需招呼他們悔改歸向神。當他們看見他們自己的罪,為他們自己的罪自責、自恨、自慚、自卑的時候,我們接續著便把神給他們所設立的救主和救法介紹給他們。當他們在神面前悔改,承認離棄自己的罪,用信心的眼睛仰望耶穌的時候,他們便得赦免蒙拯救了。因此所有真實信了耶穌的人都是在神面前誠心悔改過的,換一句話說,他們都是承認離棄了自己的罪惡的。只有誠心悔改承認離棄了罪惡的人纔能真信耶穌。悔改與信主不但是相連著的事,而且悔改還是在信主以前。

不幸得很,許多傳道的人竟把福音講錯了。他們只講信耶穌得救,卻沒有講悔改的道理。他們未曾叫人看見自己的罪,更未曾叫人承認離棄他們的罪。他們雖然講了耶穌為罪人死的事蹟,但因為那些聽的人既沒有看見自己的罪,更沒有在神面前認罪悔改,自然不會信靠耶穌。在這種情形之下,如果他們中間還有人表示信耶穌,願意加入教會,請想那些人是甚麼樣的人呢?他們中間最好的也不過是欽佩耶穌那種殺身成仁捨生取義的精神,或是景仰耶穌那種高尚的道德,偉大的人格。比這個更低一些的人,就更不用說了。當傳道的人問他們信不信耶穌為罪人死的時候,他們回答說「信」。在他們也許是真以為他們是信了耶穌,可是實際他們只是「知道了耶穌的事蹟」而已。殊不知信耶穌是一件事,知道耶穌的事蹟另是一件事。信耶穌的人必須知道耶穌的事蹟,知道耶穌事蹟的人卻不都是信耶穌的。知道耶穌的事蹟是頭腦裏曉得了關於耶穌的一些記載,信耶穌乃是心中真實靠賴他,並且呼求他的拯救。我們不能因為知道耶穌的事蹟而得救。我們得救乃是因為誠心信靠他。可惜許多人以為自己知道了耶穌的事蹟便是信了耶穌。更可惜的是許多傳道的人也以為那些知道了耶穌的事蹟的人便都是信了耶穌的。有一件很普遍的事實可以證明我所說的,就是許多教會考問那些要求受洗或受浸的人的時候,所發的問題多是一些聖經中的知識方面的問題。只要他們能答得出這些問題,便可以被允許受洗或受浸。從此以後,他們便被人承認為信耶穌的人了。至於他們有沒有在神面前悔改?有沒有真心信靠主耶穌?便少有人過問了。

不查考一個人曾否確實向神悔改,曾否真心信靠耶穌,只考問他一些聖經中的知識,便接納他加入教會,這種情形已經足夠使人痛心的了。可是還有些教會連這件事也不作。他們收人的時候只求多多益善。勸人、拖人、勉強人,叫他們到自己的教會裏來受洗或受浸。對於那些在世界上有地位、有勢力、有金錢、有聲望的人,更是極盡拉攏、諂媚、巴結、奉承之能事,設法把他們弄到教會裏來。我看見許多教會大批的收教友,受洗或受浸的時候往往一次便有幾十、幾百人,心中便為他們擔憂懼怕。可是那些教會的領袖們卻得意洋洋,認為神在他們中間行了大事。及至詳細調查一下那些人信主的經過,真實悔改信了主的人有時連十分之一都沒有。清楚知道耶穌的事蹟的人已經可算為他們中間的優秀份子。此外尚有盲聽盲從的,因為人的情面難卻而加入教會的,還有為希冀獲得物質方面的好處而表示信主的,為達到求婚的目的而作基督徒的,為求上司或主人的歡心而受洗或受浸的,為想在教會中出風頭求虛榮而請求教會接納的。這些人加入教會根本就不是為信主,乃是別有希圖,可是教會的領袖仍是照樣的收他們,承認他們是基督徒。更可嘆的,就是作這些事的不只是那些以傳道為職業並不真心為主作工的人,就連許多熱心為主作工的人中間也有不少這樣作的。這種作法的結果是甚麼呢?教會的冊子上增加了許多人名,禮拜堂中的捐款數目擴大了起來,傳道的人被許多人譽為「得人的漁夫」、「大佈道家」,同時麥田中也多長了一些稗子,「無而為有,虛而為實,不信而以為信的教徒」,大批的加入了教會,神的名受了世人的褻瀆,教會變成了「魔鬼的巢穴」。教會腐敗墮落的原因雖然不止一個,但大批的收納那些未曾悔改未曾信主的人加入教會,實在是一個主要的原因。為神作工的人若不在這一點上悔改,教會的前途絕不會光明的。

我再大聲疾呼警告一般自認為基督徒的人們,請你們仔細看看自己究竟在神面前真誠悔改信了耶穌沒有。如果你們仍是生活在許多罪惡中,意念言語行為仍是充滿了不信、不義、詭詐、謊言、貪婪、淫亂、欺騙、盜竊、舞弊、營私、嫉妒、仇恨、分爭、結黨、傾軋、排擠、欺壓、殘暴、自私、自利、狂妄、驕傲,並且不知道為這些事自慚自愧,自責自恨,不知道在神面前認罪求赦,不想脫離這些罪惡的捆綁,不靠著耶穌進到神的面前求他的憐憫和拯救,仍這樣繼續著活在罪惡中,我就告訴你們說,你們一定未曾悔改信主。你們千萬不要自欺,以為自己是已經信了主的人。不但這樣,你們既常聽道,而且知道這些事是神所憎惡的,又承認自己是信耶穌的人,卻仍像那些未聽道不信主的人一樣去犯罪,你們的罪便比他們更重得多,因此也一定要受更重的刑罰。你們若在今日幡然悔悟,急速向神悔改,承認離棄你們的罪,靠著主耶穌進到神面前,求他的憐憫和拯救,一點還不算遲。但你們若仍硬著心,強著項,名義上是基督徒,實際卻生活在你們的罪惡和不信中,你們就當記得,遲早有一日你們要後悔自己欺騙了自己,毀滅了自己。我不忍看見你們落到那種地步,所以今日纔大聲疾呼,警告你們,希望你們醒悟。你們肯接受我的警告麼?

誰是屬靈的呢---王明道

幾年以來,多次聽人在談話中說到某人是屬靈的基督徒,某人是屬靈的傳道人,或說某人不是屬靈的。詳細一查問他們所說的「屬靈」是甚麼意思,原來有些人所說的「屬靈」竟是指著「熱心」說的。他們以為一個人熱心聚會,熱心奉獻,熱心作見證,便是屬靈的基督徒。又有些人所說的「屬靈」乃是指著「信仰純正」說的。他們以為一個人信聖經中的要道,不隨從不信派的謬說,便是屬靈的基督徒;一個人本著聖經講道,傳揚基督代死、復活、再來的福音,便是屬靈的傳道人。不用提那些外面看著好像熱心事奉神的人有許多並不是真熱心,口裏說篤信聖經篤信福音的人有許多並不是心中真這樣信。即使他們真是熱心事奉神,真是篤信聖經,也不能就因此稱他們為屬靈的人。因為聖經中所說的「屬靈」既不是指著熱心,又不是指著篤信聖經。自然屬靈的人一定都是熱心的,都是篤信聖經的,但熱心的人和篤信聖經的人卻不都是屬靈的。有許多人真是熱心,然而並不屬靈;也有許多人確實篤信聖經中的一切要道,然而連一點屬靈的氣味也沒有。熱心和信仰純正怎麼能代表「屬靈」的意思呢?

有一般人將「屬靈」這個名詞用得更奇特了。他們稱一切注意說方言、見異像、作夢、被提、仆倒在地、跳舞喊叫的人為屬靈的基督徒,也稱講這些道理的人為屬靈的傳道人。他們稱一切不注重不追求這些事的基督徒為不屬靈的基督徒,稱一切不宣傳這些道理的傳道人為不屬靈的傳道人。有些注重這些事的人竟至大言不慚的稱自己為屬靈的,批評那些不隨從他們的人為不屬靈。可嘆!可嘆!聖經中極好的名稱竟被人錯用到這種地步!

聖經中所說的「屬靈」不是指著熱心和信仰純正,更不是指著注重異象、異夢、仆倒、跳舞等等。我們要明白「屬靈」究竟是甚麼意思,必須細細的讀經上的話──

「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裏為嬰孩的。我是用奶餧你們,沒有用飯餧你們;那時你們不能吃,就是如今還是不能。你們仍是屬肉體的,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分爭。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著世人的樣子行麼?有說,『我是屬保羅的』;有說,『我是屬亞波羅的』;這豈不是你們和世人一樣麼?」(林前三1~4)。
  
在這一段經文裏我們清楚看出來保羅將信徒分作兩種:一種是屬肉體,在基督裏為嬰孩,只能吃奶的,一種是屬靈能吃飯的。他又告訴我們,「照著人的樣子行」就是屬肉體的。「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著人(中譯本作世人,不對。當譯作人)的樣子行麼?」在這裏他責備他們不當有「嫉妒分爭」。他指明嫉妒分爭是「人」的樣子。他使他們知道在他們中間有「嫉妒分爭」,就證明他們是屬肉體不是屬靈的。在這裏我們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出來,凡照著「人」的樣子去行的都是屬肉體的。縱使一個人極熱心,信仰也極純正,他若照著「人」的樣子行,他就是屬肉體的。縱使一個人天天說方言,常常見異像,他若照著「人」的樣子行,他仍舊是屬肉體的。縱使一個人能講道,也能幫助許多人,並能引領許多人信主,若是他照著「人」的樣子行,他還是屬肉體的。反過來說,惟有不照著「人」的樣子,只照著「聖靈」的樣子行的人,纔可稱為屬靈的。我們若是詳細念誦這一段經文,誰也不能不承認這就是經上所說「屬靈」和「屬肉體」的正意。

豈獨「嫉妒分爭」是「人」的樣子呢?看見財物利益就起貪心,用不誠實不光明的方法獲得自己不當得的財物,這不是「人」的樣子麼?無論作甚麼好事,都願意叫人知道,希望博得人的稱讚,這不是「人」的樣子麼?無論在甚麼地方作甚麼事,都設法顯露自己,榮耀自己,這不是「人」的樣子麼?心存虛假,口出謊言,行事詭詐,與人同處不相見以誠,這不是「人」的樣子麼?看見別人比自己強,或比自己多得了利益尊榮,便心存嫉妒,這不是「人」的樣子麼?驕傲狂妄,自高自大,看別人都不好,惟獨自己好,這不是「人」的樣子麼?一開口就批評人,論斷人,辱罵人,定人的罪,這不是「人」的樣子麼?剛愎自用,毫不虛心,一點不肯接受別人的規勸忠言,這不是「人」的樣子麼?說話作事暴躁激烈,一點不能忍耐,言談舉止缺少溫柔良善的美德,這不是「人」的樣子麼?阿附自己諂諛自己的,就喜愛他,與自己意見不合的,就憎惡他,反對他,攻擊他,這不是「人」的樣子麼?除去這幾樣以外,還有許多事都是「人」的樣子。有許多信徒是很熱心的,然而他們有許多事就是這樣「照著人的樣子行」。有許多信徒有很純正的信仰,篤信聖經,擁護聖經,然而他們有許多事就是這樣「照著人的樣子行」。有許多信徒說他們被聖靈充滿了,他們得了屬靈的恩賜,然而他們在許多事上就是這樣「照著人的樣子行」。「照著人的樣子行」的就不是屬靈的,就是屬肉體的。那樣請問這些被人稱為屬靈的人究竟是屬靈的呢,還是屬肉體的呢?

弄清楚些罷。不要以為熱心的信徒就都是屬靈的。也不要以為信仰純正的信徒就都是屬靈的。更不要以為自稱被聖靈充滿了的人就都是屬靈的。我們若徹底明白「屬靈」是甚麼意思,我們便曉得會說「屬靈的話」的人不都是「屬靈的人」,明白「屬靈的教訓」的人也不都是「屬靈的人」。事實告訴我們,許多熱心的信徒,信仰純正的信徒,自稱被聖靈充滿的信徒,不但不屬靈,而且很屬肉體。因為在他們的生活中有許多事都是「照著人的樣子行」,正像保羅所責備的的那些哥林多的信徒一樣。

那樣,誰是屬靈的呢?說話、行事、待人、作工,都不「照著人的樣子行」,只「順著聖靈而行」,在生活中滿有「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人纔真是聖經中所說的「屬靈的人」。這樣的人是以言以行一同為基督作見證。這樣的人不為神招羞辱,卻在一切的事上榮耀神。這樣的人到處使人得幫助,受造就。這樣的人是世上最需要的,也是教會中所最缺少的。自然我不是說這樣的人到處都得人的歡迎。這樣的人要受世界的恨惡,像他們的主受世界恨惡一樣。不信的人和作惡的人有時要逼迫他們,毀謗他們,殺害他們,但人卻「查不出他們有甚麼罪來」。有時人乍遇見他們,看不出他們有甚麼特點來,及至與他們同處日久,方覺得他們真是高尚可愛。他們的人生雖是這樣高尚,但他們自己卻常以為不足,因此孜孜勉勉,追求進步。他們是那樣的「虛懷若谷」。他們樂意接受人一切的善言和勸告。他們常「存心謙卑,看別人比自己強」。他們凡事不求自己的榮耀,只求神的榮耀,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別人的益處。他們常常開口勸勉人,提醒人,責備人,安慰人,但他們卻不在人的背後批評人,論斷人,辱罵人,定人的罪。他們恨罪,但他們愛人。他們是那樣嚴厲的拒絕罪惡不義,和一切抵擋真道的事,一點不肯妥協,但他們待人卻是非常寬大,能容納人,諒解人,顧恤人。總起來說,他們在一切的大事小事上都「順著聖靈而行」,不再「照著人的樣子行」;因此基督在他們身上得以顯大,神的名因他們得著榮耀,許多人因他們得著益處。

遍觀各地的教會,像這樣的基督徒有多少呢?未曾真悔改得救的假基督徒,我們不必提他們。就是那些真信了主得了救的人裏面,又有多少不是屬肉體,在基督裏為嬰孩的呢?不冷不熱的信徒我們暫且不提,就是那些熱心服事神,勇敢為神的聖道爭戰的信徒中,又有多少真是「順著聖靈而行」,不「照著人的樣子行」的呢?至於今日許多注重五旬節的經驗,追求屬靈的恩賜,自己說得了聖靈充滿的那些信徒,更不用提了。他們開口就論斷人,定人的罪,武斷說,不同他們一樣的信徒都沒有聖靈,都不能蒙主悅納;固執一己的偏見;否認擺在面前的事實,到處作一些張大其辭,有枝添葉的見證,弄出許多屬乎情感屬乎血氣的舉動,講出許多穿鑿附會不合經義的道理,有的甚至演出許多羞辱神絆倒人的奇態怪狀來。這些明顯的事實不但證明他們不是屬靈的,而且證明他們是「屬肉體」到了極點。這些人怎能算為屬靈的呢?

聖經中所說的屬靈不是指著信仰,不是指著知識,也不是指著所講的道理,更不是指著一些特異的經驗,乃是指著生活說的。一個人必須有順著聖靈而行的那種聖潔高尚的生活,纔能稱為屬靈的人。若沒有這種屬靈的生活,無論一個人有怎樣純正的信仰,有怎樣豐富的聖經知識,或是有過多少奇異的經驗,或是為神作過多少工,引領幫助過多少人,都不能稱為屬靈的。這並不是我給這個名詞下的定義,這是哥林多前書第二章裏所講的。

或有人要問我說,「你怎麼說,為神作過多少工,引領幫助過許多人的人,還有不屬靈的呢?不屬靈的人能為神作工麼?」我要回答這個問題說,是,這樣的人有不屬靈的,而且很不少。不屬靈的人也能為神作工。許多不屬靈的信徒也能得著恩賜。哥林多的教會幾乎全體都是不屬靈的,因為他們都在那裏分門別戶,嫉妒分爭,但他們中間有不少人得了恩賜。神若只選擇屬靈的人使用,請問有幾個人能被他使用呢?神能使用並且也常使用不屬靈的信徒,不過這種信徒若前進追求而成為屬靈的人,他們的用處便更大了。我們實在看見不少被神使用作了許多事工的信徒,在生活上並不屬靈,但神也使用了他們。我信如果這些人奮勉前進,再追求得著屬靈的生活,他們的見證一定比現在更有能力,他們所幫助的人也一定比現在更多。

「屬靈」這一個名詞被人錯用了,好像沒有多少關係,其實若詳細思想起來,因誤解這個名詞所發生的惡結果實在不小。因為這能使許多不屬靈的信徒誤認自己已經到了屬靈的地步,再不追求前進,因此就長久站在屬肉體的地步中。如果他們真明白了「屬靈」的意思,他們必要認識自己是屬肉體的,是不夠程度的,因此自覺慚愧,勉力前進,這樣,他們纔有指望真成為一個屬靈的人。經上說,「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加六3)。「不認識自己」的害處與危險已經夠大了,何況「自欺」呢?

從今以後,我們都不要因為別人稱我們為「屬靈的」,便自以為真是屬靈的,也不要因為自己看自己是屬靈的,便以屬靈的人自居。我們當用神的尺來量一量自己究竟夠不夠尺寸。如果夠呢,我們不要驕傲,不要自滿,要「百尺竿頭,再進一步」。如果不夠呢,就趕快求神修理造就,使我們快些走到屬靈的地步。

耶穌復活究竟是甚麼意思呢---王明道

『耶穌復活究竟是甚麼意思呢?』這個問題是一個問題,也不是一個問題,因為耶穌復活就是耶穌在被仇敵釘死、被門徒埋葬以後,過了三天又活了起來,出離了墳墓。這個意思連幾歲的孩童也可以明白,何必還問是甚麼意思呢?聖經中所說的耶穌復活,也就是這個意思。這是耶穌在世上的時候,親口多次豫言的;這是耶穌復活以後,天使在空墓前告訴門徒的。耶穌復活以後多次對門徒顯現,證實了這事,而且又詳細的給他們解明了這事。到耶穌升天以後,他的使徒們又在所講的道,所寫的信中,多次述說這件事,見證這件事。讓我們讀幾段經文來證明:

『從此,耶穌纔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太十六21)。

『他們還住在加利利的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裏,他們要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門徒就大大的憂愁。』(太十七22、23)。

『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在路上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又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太十二17~19)。

『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他不在這裏,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訴他的門徙說,他從死人裏復活了;並且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裏你們要見他;看哪,我已經告訴你們了。」』(太二十八5~7)。

『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往墳墓那裏去。兩個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得更快,先到了墳墓,低頭往裏看,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裏,只是沒有進去。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進墳墓裏去,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裏,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在另一處捲著。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約二十2~8)。

『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裏看,就見兩個天使穿著白衣,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頭,一個在腳。天使對她說,「婦人,你為甚麼哭?」她說,「因為有人把我的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裏。」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裏,卻不知道是耶穌。耶穌問她說,「婦人,為甚麼哭?你找誰呢?」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對他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那裏,我便去取他。」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她又將主對她說的這話告訴他們。

『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約二十11~21)。

『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裏,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纔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二十26~29)。

『正說這話的時候,耶穌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他們卻驚惶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靈。(漢譯本作「魂,」誤。)耶穌說,「你們為甚麼愁煩?為甚麼心裏起疑念呢?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靈(漢譯本作「魂,」誤。)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他們正喜得不敢信,並且希奇,耶穌就說,「你們這裏有甚麼吃的沒有?」他們便給他一片燒魚,他接過來,在他們面前吃了。

『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人裏復活;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

『耶穌領他們到伯大尼的對面,就舉手給他們祝福。正祝福的時候,他就離開他們,被帶到天上去了。他們就拜他,大大的歡喜,回耶路撒冷去,常在殿裏稱頌神。』(路二十四36~52)。

這些經文中所記載的還不夠清楚麼?主耶穌在被害以前,這樣清清楚楚的說了。他復活以後又這樣清清楚楚的向門徒顯現。起初他們懷疑不信,及至他用許多證據向他們證實以後,他們纔篤信他真是復活了。就因為他們這樣確實的看見了那位復活的主,所以他們纔不怕耶路撒冷的官府、長老、和文士、並大祭司、與祭司長的反對逼迫,勇敢的見證耶穌的復活。除了他們的見證以外,還有一個強有力的見證,便是那個最熱心、最堅決逼迫耶穌的少年人掃羅正在那樣激昂奮發、逼迫教會、威嚇捉拿基督徒的時候,忽然完全轉變過來,成為耶穌的一名精兵,不顧一切的去傳揚耶穌的復活。這是怎麼一回事呢?他自己的話便說明了這件事。他說,『我將到大馬色,正走的時候,約在晌午,忽然從天上發大光,四面照著我。我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我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我回答說,「主阿,你是誰?」他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穌。」』(徒二十二6~8)

掃羅從前逼迫信耶穌的人,並不是出於惡意,乃是為神大發熱心。因為他聽了猶太人的話,認為耶穌的屍首被門徒偷了去,以後他們便傳揚耶穌復活的道理。他不能容許這群造謠惑眾的基督徒欺騙他同國的人。但那一天,他在大馬色的郊外,看見了耶穌的大光,聽見了耶穌的聲音,他便如夢初醒;知道他所逼迫的耶穌真是復活了,而且已經升到天上,正如門徒所見證的;他便從一個極端反對耶穌的人一變而成了一個不顧生死、勇敢傳揚耶穌的人。他見證耶穌的復活說: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十五3~8)。

從使徒們傳道到今天,所有真信耶穌的人都毫無疑惑的篤信耶穌是復活了。他們這樣信,不但是因著使徒的見證,也是因著那復活的耶穌在他們身上所行的大事,所顯的大能。因為他們信了他以後,他們的人生有了奇妙的變化;若不是他們所信的耶穌真是復活了,這種變化又是從那裏來的呢?耶穌復活的事,在基督徒眼中看來,像日月經天那樣明顯,像山嶽矗立那樣可靠;但在不信的人卻認為這是根本沒有的一件事。他們認為人死了以後絕對不能復活。本來是麼,他們既然從來沒有看見過這樣的事,又不信神的大能,怎麼能信這件事呢?『耶穌復活究竟是甚麼意思呢?』這個問題簡直就不是一個問題;但另外的一個問題卻實在是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就是,『耶穌究竟復活了沒有呢?這個問題只有兩個絕對不同的答案:一個是『耶穌確實復活了。』另一個是『耶穌未曾復活。』由於上文我們所的種種證據,我們百分之百的篤信耶穌確實復活了。聖經中所記載使徒的見證證明了這件事;我們自己信主的經驗也證實了這件事。頭可斷,血可流,我們不能改變我們這種信仰。

耶穌復活是基督徒基本的信仰,也是區別信主的人和不信主的人的一道極深的鴻溝。真實信主的人雖然在聖經中許多別的真理上有著種種不同的見解,但對於耶穌復活卻都是有著同一的信仰。這種信仰也是我們得救的條件。『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人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十9、10)信耶穌的人必定信耶穌復活的事,不信這事的便是不信耶穌。今日世界上有許多人承認歷史上有耶穌,還有不少人欽佩耶穌人格偉大、道德高尚,又有一些人崇拜耶穌那種大勇無畏、慷慨成仁的精神,但這些人不信耶穌復活,當然他們仍是不信耶穌的。他們自己也承認他們不是基督徒。這是合理的。因為一個人無論怎樣欽佩耶穌、景仰耶穌崇拜耶穌,如果他不信耶穌復活,他便不是信耶穌的,便不能稱為基督徒。

不幸得很!我們在各處教會中竟看見許多稱為基督徒的人不信耶穌復活;比這個更不幸的,就是許多傳道的人也不信耶穌復活。這些人承認他們信耶穌、傳耶穌,然而他們不信耶穌復活。這些人每年在復活節慶祝耶穌復活,然而他們不信耶穌復活。這些人口頭上也說耶穌復活了,然而他們不信耶穌復活。這些人說謊欺人,他們遠不及那些明說不信耶穌復活的非基督徒誠實。

必有人質問我說,『你既說那些人承認他們信耶穌傳耶穌,又在每年的復活節慶祝耶穌復活,而且你又說他們口頭上也說耶穌復活了,那麼,你根據甚麼說他們不信耶穌復活呢?你又根據甚麼說他們說謊欺人呢?你能像神一樣知道人的心麼?』我當然不能像神一樣知道人的心,但我卻聽得懂人口中所說的話語,看得懂人手所寫的文章。那些人不信耶穌,卻口頭說耶穌復活,是他們自己招認出來的,不然,我也不會知道。他們在所謂『復活節』的清晨,帶領著信徒們聚會,禮拜堂中陳列著鮮花,唱著耶穌復活的詩歌,禱告的時候說,『感謝上帝,耶穌今日復活了。』他們的講題是『復活的清晨,』『耶穌復活與教會的關係,』『我們需要復活的耶穌,』『看哪,他已經復活了,』『我們所信的不是死了的耶穌,』和許多這一類的題目。他們所讀的經文也都是關於耶穌復活的經文。看他們的行動,聽他們的話語,從那一點上也看不出來他們不信耶穌復活。但你若留心聽他們對耶穌復活所下的定義,你便可以明白他們心裏所存的真東西了。他們中間的一個人說,『猶太人以為把耶穌釘死,就可以消滅了基督教,誰知道耶穌的精神永遠不死,他的門徒因此再接再厲的傳揚耶穌的復活,到底把基督教傳遍了全世界。猶太人失敗了,耶穌勝利了。』另一個人說,『耶穌被釘十字架以後,門徙一時都灰心失望,垂頭喪氣,以為他們的主一死,便甚麼都完了。過了些日子,他們各人的心中忽然感覺到耶穌並沒有死,他的精神始終是存在著,他們認為他們的主實在是復活了。於是,他們都由軟弱一變而為剛強,大家團結起來,向著黑暗的勢力進攻,傳揚那復活了的耶穌。』另一個人說,『今日的社會這樣腐敗,人心這樣黑暗,只有復活的耶穌能夠拯救人類,只有耶穌那種不死的精神灌輸到人的心裏去,社會方能清朗,人心纔能光明。今日世界最大的需要,就是復活的耶穌。』另一個人說,『誰能振奮今日這頹廢的人心?誰能挽住今日這將倒的狂瀾?只有那復活的耶穌,只有那暴力不能消滅、死亡不能摧殘的耶穌復活的精神,纔能成就這件事。當耶穌被釘的那一天,公理似乎是失敗了,猶太人的喊聲似乎是勝利了,門徒的心頹廢到極點,但他們一感覺到耶穌的精神不死,他們便也像從墳墓裏出來了一樣。』另一個人說,『人都怕死,人都想苟且偷生。那知道我們若能殺身成仁,捨身取義,身體雖然死了,精神卻永遠不死,感力卻永遠長存,正如同耶穌復活了一樣。』另一個人說,『有些人對於耶穌的復活,認為是精神不死;又有些人對於耶穌的復活,認為是真確的事實。我們現在不願意評論孰是孰非。無論如何,我們信耶穌確是復活了。』還有一個人說,『記念耶穌復活的意義,不在乎詳細探討耶穌的身體是否果真復活。那是一個神學的問題,可以留給神學家們去研究。我們今日所要注重的,乃是要用耶穌那復活不死的精神去宣傳救世的福音,去與罪惡的勢力奮褀,去創造天國在人間。耶穌的精神不死,他永遠住在我們心中,率領我們得勝。』

閱者,你們聽見過這種講法麼?你們看見過這種文章麼?今日許多的傳道人在禮拜堂的講臺上這樣講;許多教會中的領袖和著作家在教會機關的出版物上發表這種言論。最妙的是他們的講辭和作品裏不但不否認耶穌復活;而且還口口聲聲的說『耶穌復活的重要,』『耶穌復活的關係。』若不是頭腦特別清醒、信仰特別堅固的人,最容易受他們的騙,認為他們確是信耶穌復活。但你若留心他們所說的那些話,就知道他們的信仰了。他們說,『耶穌的精神永遠不死。』『門徒各人的心中,感覺到耶穌並沒有死,他的精神始終是存在著。他們認為他們的主實在是復活了。』『只有耶穌那種不死的精神灌輸到人心裏去。』『那暴力不能消滅、死亡不能摧殘的耶穌復活的精神。』『身體雖然死了,精神卻永遠不死,感力卻永遠存在,正如同耶穌復活了一樣。』講這些話的人雖然沒有信仰,但卻有明敏的頭腦與講話的技巧。他們不信耶穌復活,但他們卻不否認耶穌復活,只用移花接木的方法,把耶穌身體復活的事實,變為『精神不死,』同時還用耶穌復活的字樣,蒙蔽那些聽眾和讀者。更巧的乃是他們說,『門徒感覺到耶穌並沒有死』『他們認為他們的主實在是復活了。』不是門徒看見那復活的主向他們顯現,乃是『門徒覺得耶穌沒有死,認為他已經復活了。』這種說法與聖經中的記載是何等大相反背!聖經中記載耶穌復活以後,親自向門徒顯現的時候,他們都不敢信;當幾個婦女報信給使徒的時候,使徒以為她們是胡言亂道。及至耶穌親自向他們顯現,把手和肋旁都指給他們看,又在他們面前吃魚,還告訴他們說靈無骨無肉,他卻都有。他們的疑團到這時候方纔消除。多馬那一次沒有在場,當他回來以後,他們告訴他說主已經復活,而且向他們顯現,他還是不信他們的見證。他對他們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直到八天以後,他親眼看見耶穌向他顯現,對他說話,他纔信耶穌果真是復活了。(約二十)這怎麼可以說是『門徒覺得耶穌並沒有死,認為耶穌復活了』呢?

『精神不死』與『復活』怎麼可以並為一談呢?『精神不死』究竟是甚麼意思呢?精神本是一個抽象的名詞,它根本沒有生命,也不是活東西,怎樣可以說不死呢?即使說,精神代表一個人那偉大的人格、崇高的道德、長存的感化力,一個偉大的人物死去以後,這些還存留在許多人的心中,使他們不能忘記,激發他們的熱忱,鼓勵他們向上進取;但這又與『復活』有甚麼關係呢?印度的一個偉大的人物甘地,最近被人刺殺了,他那偉大的人格和感化力還存留在許多印度人和別國的人心中。若按現代一般人的說法,說『甘地精神不死』還可以,但你能不能說『甘地復活了』呢?甘地死了以後,崇拜他的人把他的屍體用火焚化,把他的骨灰撒在印度人看為聖河的恆河當中,我們能不能說『甘地復活了』呢?甘地死了,他的屍體被他的門徒用火焚化了,他的骨灰也被他們撒在恆河裏了。甘地並沒有復活。我們的主耶穌被他的仇敵釘死了,他的屍體被他的門徒從木頭上取了下來,用布包裹,埋在墳墓中,但三天以後神使他從死人裏復活了。他出離了墳墓,他把身上所包的細麻布和裹頭巾都留在墳墓裏。他在復活的那一霎時,身體就改變成為不能死、不能壞的、榮耀的身體。他向門徒顯現的時候,就是這個身體;他被接升天的時候,也是這個身體;他現今坐在神的右邊;還是這個身體;他將來再回到這個世界上,施行審判、建立天國、掌權為王,還是這個身體。他在升天後,曾有一次在拔摩海島上向他的使徒約翰顯現,對約翰說,『不要懼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啟一17、18)甘地不能與他相比。蘇格拉底不能與他相比。孔仲尼不能與他相比。釋迦牟尼不能與他相比。穆罕默德不能與他相比。世上任何人不能與他相比。別的人無論發過甚麼宏論,作過甚麼大事,人格無論怎樣偉大,道德無論怎樣高尚;他們死了,埋葬了,朽壞了,除了他們的嘉言懿行,和他們所立的『德、』『功、』『言、』以外,別的甚麼都不在了。但耶穌死了以後,過了三天,便復活了。他再未曾死,也永遠不會死,因此他纔能作人類的救主,纔能賜生命給一切信他的人,纔能使信他的人復活,並且接他們到他那裏去,永遠與他同在。除他以外,再沒有人像他那樣復活;所以,除他以外,我們也再不信有任何人能作人類的救主。

耶穌復活只有一個解釋,就是那被釘在木頭上、被埋在墳墓中的耶穌的身體又活了,出離了墳墓。此外再沒有別的解釋。『精神不死』這句話,與『耶穌復活』這件事,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及的。若說耶穌復活是『精神復活,』那更是不通之談。精神不是活東西,它沒有生命,它不會死,更談不到復活。如果精神還會復活,我寫稿子的這枝筆也會復活,我桌上的這個墨水瓶也會復活,我喝水的這個杯子也會復活,我身上穿的這件袍子也會復活,那豈不成了大笑話麼?有些人說,『你信耶穌復活,我們也信耶穌復活,不過我們對耶穌復活所作的解釋不同而已。』這幾句話完全是欺人之談。我上文已經說了,現在讓我再說,耶穌復活就是他從墳墓中又活了起來,此外再不能有任何別的解釋。信這件事,就說信;不信這件事,就說不信。這還不失為誠實。如果不信耶穌復活,卻對別人說他們信,並且編造謊言,遮掩自己的不信,這便是自欺欺人。如果我不信耶穌身體復活,我不但不作基督徒,而且我要極端的反對基督教,我要攻擊一切的基督徒,我要聲討一切傳道的人的罪,因為他們無中生有,造謠惑眾;我要把所有的新約都撕成碎紙,都付之一炬,因為它裏面充滿了虛偽的記載、欺人的言論。如果我不信耶穌身體復活,我不但不承認耶穌的人格偉大,道德高尚,而且我要斷定他是一個欺世盜名的巨奸,因為他的門徒們在那裏同心合意的編造了一個漫天大謊,欺騙了許多猶太人,欺騙了許多希利尼人和羅馬人,並且在這一千九百多年的長時期中,欺騙了千千萬萬的亞洲人、歐洲人、非洲人、美洲人,和全世界各處的人。我決不能不信耶穌身體復活,同時卻還作基督徒,還崇拜耶穌偉大的人格,還作一個傳道的人,像現在那些自欺欺人的人一般。如果那些不信耶穌身體復活的傳道人和教會中的領袖們還稍有人心,還稍有人格,我請他們今日清清楚楚的表明一下態度。

『有些人對於耶穌復活,認為是精神不死;又有些人對於耶穌復活,認為是真確的事實。我們現在不願意評論孰是孰非。無論如何,我們信耶穌確是復活了。』『記念耶穌復活的意義,不在乎詳細探討耶穌的身體是否果真復活。那是一個神學的問題,可以留給神學家們去研究。』這些話更不像話了。如果耶穌復活是真確的事實,那麼,精神不死的說法便是錯誤的。如果精神不死的說法是正確的,那麼,耶穌的身體就一定未曾復活。怎麼能說『不願意評論孰是孰非』呢?我若姓王,我就不會是姓張;我若姓張,我就不會是姓王。我若是中國人,我就決不能是日本人;我若是日本人,我就決不能是中國人。除非我豫備隨時更名換姓,改變國籍,以便到處騙人漁利,不然,我決不能不有一個清楚的表示。至於說『耶穌復活是一個神學的問題,只好留給神學家們去研究,』同樣的是不值一談。耶穌復活是信徒基本的信仰,也是一個實際的問題,怎能說不需要探討呢?留給神學家研究,又是甚麼意思呢?耶穌有沒有復活,這件事又不像研究原子能那樣只有極少數的專家纔有資格研究,也不像推測火星上有沒有生物那樣難以測定,更不像到南極探險那樣困難,為甚麼要留給神學家去研究呢?聖經中所有的重要的真理都是極淺鮮、極平易、極容易了解的。信就信,不信就不信,還有甚麼需要留給神學家去研究的呢?如果耶穌復活的事還是這樣玄妙,這樣不可捉摸,這樣不敢確定,那麼,我們怎樣能信耶穌復活,怎樣能記念耶穌復活呢?讓我把說這話的人的真面目給他們暴露出來罷。他們根本就不信耶穌復活,不過他們若明說他們不信,別人一定要質問他們說,『你們既不信耶穌復活,怎麼還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呢?怎麼還作傳道人、還擔負教會的職任呢?怎麼還當教會的牧師,還當神學院的教授,還作教會出版物的編輯人呢?怎麼還遠涉重洋,當國外宣教師呢?』他們既無法回答這些問題,便只好用這一類模稜兩可、似是而非的言詞,來掩飾他們的不信。如果閱者懷疑的話,不妨請他們在日光之下拿出良心來,說一說他們到底信不信耶穌的身體是復活了。

在這些不信耶穌復活的傳道人中,還有一種尤其卑鄙的人。他們到不信耶穌復活的人中間,就講這種精神復活的說法;但到了篤信耶穌復活的人中間,他們還能昧著良心,厚著面皮,承認耶穌的身體確實是復活了。他們這樣作,為的是在各種人中間都討好,以便維持他們的地盤和利益。這種人比上文我們所提的那些人更卑鄙,也更危險。我們對這些人應當深惡痛絕,不能有絲毫的容忍。

在那些真實信主的人中間也有一件得罪神的事,就是他們知道有些傳道的人不信耶穌復活,但仍承認他們是弟兄,承認他們是神的僕人,還擁護他們作領袖,還與他們合作,還坐在他們腳前,聽他們講那些背道的言論。他們還認為這是他們的寬大,這是他們的包容,這是他們遵守耶穌所講『合而為一』、『彼此相愛』的教訓。如果有人起來斥責那些人的不信,他們還認為這是多事,這是量窄,這是分爭,這是不遵守古人『隱惡揚善』的教訓。他們卻忽略了主耶穌和他的使徒在聖經中給我們留下了那麼多的警戒和勸告,教訓我們要防備假先知和假師傅。他們也忘記了保羅在提摩太後書裏所說的話。那裏說,『但要遠避世俗的虛談,因為這等人必進到更不敬虔的地步。他們的話如同毒瘡,越爛越大:其中有許米乃和腓理徒,他們偏離了真道,說復活的事已過,就敗壞好些人的信心。』(提後二16~18)許米乃和腓理徒『偏離了真道,說復活的事己過,敗壞好些人的信心。』保羅這樣毫不留情的宣佈了他們的姓名與罪狀,好使信徒防備他們。今日這些不信耶穌的傳道人,用那種撲朔迷離似是而非的『精神復活』的謊言,敗壞許多人的信心,不需要像保羅一樣的使徒來宣佈他們的姓名與罪狀,好使教會不再受他們的害麼?

如果閱者中間還有人認為今日中國的教會裏沒有多少不信耶穌身體復活的傳道人,以為我所說的不免張大其辭,言之過甚,我不妨出幾個例子來給大家看一看,你們便知道我所說的都是千真萬確的事實了。

容我們先引證誠靜怡君所寫的一段──

『耶穌被釘十字架以後,他的門徒一時之間為悲傷、失望、恐懼所戰勝,有的遠遠跟隨,有的散走四方也有的公然否認他們素所敬愛的耶穌,他們就離開了耶路撒冷,回到加利利去,重新整理他們的舊業。他們此時心中的光景,很彷彿我們中國的教會在這幾年所遇見的一樣:大多數信徒心中是充滿了恐慌和失望。自從反教運動發生以來,有的人熱心冷淡了,有的人工作停頓了,也有人居然宣佈脫離教會,仍退到未信主以前的地位,一種悽慘的風雲籠罩了大部份的教會。但這不過是一時的緊張。過了不久,他們痛定思痛,信仰耶穌的心依然未改,愛戴耶穌的情油然而生,他們便覺得他的精神未死,他的事工尚存,並且深深的覺悟他們每人都負擔著繼續耶穌工作的重大責任,是他們不能拋棄的,耶穌一生的偉業豐功,斷不能因他們的緣故一旦付之流水,他們於是下了決心,冒險的從加利利又回到耶路撒冷。那時候反對耶穌的聲浪還沒有止息,法利賽人等仍表示一種排斥耶穌及其黨羽的態度。但是門徒已經決志繼續耶穌的事業,宣傳耶穌復活。而且這樣的宣傳必須先從猶太教的中心點起頭,所以他們就鼓了勇氣,回到耶路撒冷,這就是使徒行傳一章所記載的光景。』──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印行『中華歸主』第一百十六期,一九三一年五月一日出版『五旬節號。』誠靜怡君撰『五旬節時代的教會』一文中的第一段。

注意,這篇文字中誠君也提到『門徒已經決志繼續耶穌的事業,宣傳耶穌復活。』但誠君對耶穌復活的解釋卻是『門徒痛定思痛,信仰耶穌的心依然未改,愛戴耶穌的情油然而生,他們便覺得他的精神未死,他的事工尚存。』誠君並未否認耶穌復活。但誠君所信的耶穌復活乃是『門徒覺得耶穌的精神不死,耶穌的事工尚存。』止此而已!止此而已!

我們再引證林永俁君所寫的一篇文字──

『當耶穌受難那天的黃昏,最感覺沮喪、憂愁、失望的人,恐怕莫過於他的最親近的門徒。他們看到群眾的暴動、騷亂、無知、感情的衝動,瘋狂的吶喊、自鳴得意的神情、趾高氣揚的醜態。他們也看到一個意志薄弱、優柔寡斷、庸碌無用、和止失措的彼拉多。他們也看到自己夥伴的拆夥,自己陣線的脆弱。甚麼希望也都斷絕似的,甚麼前途也都黯淡了的,這時祇有強權暴力征服著大地,使人黯然神傷,血淚迸流。我說門徒受到打擊太大了。

『真的,耶穌死了麼?冷酷的墓門,搖曳的樹影、高聳的十架、陰沈的暮天。……環境是襯托著一幅慘淡的景色,可是,耶穌的精神不死,耶穌還是活著,耶穌還是活在今天。

『你不看見當年耶穌的門徒,從懼怕轉為勇敢,從悲哀轉為喜樂,從消沉轉為奮進,從絕望轉為希望,從冷落轉為火熱?耶穌在他們的心目中並沒有死,卻是與他們同在一起。

『你不看見歷代忠主先賢,為義受逼迫、凌辱、甚至殺害;可是他們並沒有畏葸不前,有所退縮,有所懼怕,有所徬徨,這又是耶穌復活的見證,反映在先賢的生活中。

『復活,告訴我們是有永恆的價值;它不會失望,它不會消滅,它是永不改變,它是永不朽壞。可是,復活的路太孤寂了,祇有極少數的人踏上這途程。我不了解為甚麼許多人還是沉醉於酒色?為甚麼許多人還是徵逐於名利?……爭取這些一霎那的虛榮,並沒有甚麼價值。

『耶穌復活了,我們能不能有抹大拉的馬利亞那樣堅定的信心,去向萬民傳報說,我已經看見了主,把握住這永恆的真理呢?』──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協進月刊,』第五卷,第十二期,一九四七年三月十六日出版,編輯林永俁君撰,『復活的見證』一篇全文。

這篇文字的題目是『復活的見證。』在這一篇文字中,林君一共有四次提到『復活』兩個字,四次之中有兩次是提到『耶穌復活。』最後林君且肯定的說,『耶穌復活了。我們能不能有抹大拉的馬利亞那樣堅定的信心,去向萬民傳報說,我已經看見了主,把握住這永恆的真理呢?』這幾句話使任何人看了,也會承認林君確信耶穌復活。若有人說林君不信耶穌復活,林君也一定會拿這幾句話把那個人質問得閉口無言。但我們若詳細讀一下林君所寫的第二段,便知道林君所說的耶穌復活是怎麼一回事了。林君在那裏寫著『真的,耶穌死了麼?冷酷的墓門、搖曳的樹影、高聳的十架、陰沈的暮天,……環境是襯托著一幅慘淡的景色。可是耶穌的精神不死,耶穌還是活著,耶穌還是活在今天。』林君發了一個問題說,『耶穌死了麼?』接著他又用了四句話戬述耶穌死後的悽慘情形,隨著林君便回答了他自己所發的問題,他說,『耶穌的精神不死,耶穌還是活著,耶穌還是活在今天。』注意這裏有三句話,其中的兩句話是正確的,也是每一個基督徒所承認、所確信的──『耶穌還是活著,耶穌還是活在今天。』可是這三句話中的第一句便整個錯誤了──『耶穌的精神不死。』在第三段中還有一句話說,『耶穌在他們的心目中並沒有死,卻是與他們同在一起。』不是耶穌的身體復活,乃是『耶穌的精神不死。』不是門徒親眼看見了復活的耶穌,乃是『耶穌在他們的心目中並沒有死。』這話不是一個非基督徒所寫的,也不是教會學校的小學生所寫的,乃是「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出版的『協進月刊』的編輯所寫的。中國大多數教會信仰的情形如何,還用我再去詳細解釋麼?

我們再引證張雪岩君的一篇文字中的兩段──

『耶穌復活,有人信。有人不信。信與不信的差別,不在精神,而在肉體,因此產生兩種不同的看法。(一)完全以耶穌的肉體復活為信的基礎,(原文。)(二)純以耶穌的精神永生為復活信仰的根本。誰是誰非,我們暫不去論,我們知道的只有一件事,就是耶穌的死是大仁大義的成功,是永生真理的勝利。大仁大義是天道,就是上帝的神旨。永生真理是天道的本真,是聖神的真像。這種成功和勝利的鐵證,是因耶穌之死,感召了天下的歸服信仰,教會在普世建立,大仁大義的真道到處宣揚,隨地實行。這不是死,是一粒麥子的繁殖,不斷的繁殖,幾何的繁殖,永久的繁殖,所以是一種無限的擴大。墳墓絕對沒有關住耶穌,因為一個耶穌因著死,已經變成無數萬耶穌在全世活動。因此可知耶穌的死不是失敗,是絕端(原文)的成功,戰勝了死亡,戰勝了墳墓。

『因耶穌之死,使永生真理獲得勝利的例證,多得不可勝計。由殉道的使徒算起,自古到今,有多少聖徒賢哲為了真道下監、挨打、受辱、遇害遭死!但結果卻是前仆後繼,再接再厲,不但打不敗、殺不盡,反而越打越強,越殺越多。念念過去教會歷史,不論在那一國、那一土,凡是遇到基督教遭迫害的黑暗時期,耶穌精神、聖靈能力,總是在守死善道的忠貞信徒身上,發揮驚天動地、取義成仁的偉大力量,使真理正義的教旨益彰,信眾的信心益堅,歸服的人越多,啟發鼓勵後人的力量更大。這就是耶穌的復活。他的復活,是痛苦人類的解放,是社會不平枷鎖的斬除,也是人間黑暗的驅走。因此邪魔驚避,惡鬼遁奔。』──華北基督教農村事業促進會文字部發行,『田家半月報,』第十三卷,第十八期,一九四七年四月十五日出版,社長兼總編輯張雪岩君撰,『耶穌復活與中國復興』一文前二段。

注意張君這篇文字的題目是『耶穌復活與中國復興。』按理說,只看這個題目,就可以知道寫這篇文字的人一定確信耶穌復活了。誰想到張君一開始便說,『耶穌復活,有人信,有人不信。信與不信的差別,不在精神,而在肉體,因此產生兩種不同的看法。(一)完全以耶穌的肉體復活為信的基礎。(二)純以耶穌的精神永生為復活信仰的根本。誰是誰非,我們暫不去論,我們知道的只有一件事,就是耶穌的死,是大仁大義的成功,是永生真理的勝利。』開始的兩句,張君已經承認有人信耶穌復活,也有人不信耶穌復活。以後他又告訴我們這兩種人的信仰,說,第一種人『完全以耶穌肉體復活為信的基礎,』那就是說,信耶穌復活的人信耶穌肉體復活了。他又說,第二種人『純以耶穌的精神永生為復活信仰的根本,』那就是說,不信耶穌復活的人承認耶穌的精神永生,作為他們對於耶穌復活的解釋。這兩種看法究竟那一個對呢?張君自己是在那一種人中間呢?我們亟願意知道一個究竟。我們往下聽聽張君說甚麼:『誰是誰非,我們暫不去論。』好圓滑的答案!好曖昧的態度!我們不要這種教訓。這不是基督教訓我們的。我們的主教訓我們說,『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五37)如果張君承認第一種看法對,他就該說第二種看法不對;如果張君說第二種看法對,他就該說第一種看法不對。換一個說法就是,肉體復活的信仰是對的,精神永生的解釋便是錯的;精神永生的解釋若是對的,肉體復活的信仰便是錯的。『誰是誰非,我們暫不去論,』是甚麼話?這是不是因為張君不信耶穌復活,但又不敢明明的否認耶穌復活,卻用這種模稜兩可的話,把這件極重要的真理撇開不談呢?我們若把張君下文所說的話詳細讀一讀,便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不需要我再多說了。

讓我們再看一位從美國到中國來傳道的黨美瑞 Marie Abams 女士所寫的一本書中的一段話──

『耶穌死後二千年,全世界的基督徒相信著三種復活的解釋:

『(一)自然的 主張這種解釋的,認為耶穌當時並未死,等到被人放在清涼的墳墓中,他便甦醒了。他們相信他離開墳墓後,曾向幾個門徒顯現,最後跑到一個不知名的地方,因所受的創傷而死去。

『(二)超自然的 主張這種解釋的,認為基督復活是一件神蹟。否則不能與耶穌死後的情形相和諧;並且只有他身體的復活,才足以激勵門徒去重建世界。這種信仰,歷代都是被教會接受的。

『(三)靈性的 耶穌的態度和保羅的證言都堅定了這種解釋。耶穌一向拒絕外表的標記。保羅在討論永生的一章書中,曾重複的提到復活是精神的,而非肉體的。他說,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

『由最早的記載,很明顯的可以知道,門徒在耶穌被釘之後,立時回到加利利。在那裏耶穌與他們有極密切的交往,很容易讓他們感覺到耶穌的精神是與他們同在的。假使生在二十世紀的人都能夠感覺到耶穌較任何人、甚至呼吸尤近,難道那些曾和耶穌的身體有過密切接近的門徒,不能有「他復活了」的感覺嗎?耶穌以前,從沒有像這樣認識過上帝。他們以為上帝總是離人很遠──是人所畏懼的、崇拜的,而不是佔有他自己的一部分。無怪門徒不能表示這種新的經驗了。假使他們不用「由死復生」等字,他們如何能使那些沒有經驗過的人明瞭呢?

『總之,二千年前所發生的事並不何等重要。而最重要的乃是那些門徒相信耶穌是活著的,並且與他們同在。因此他們毫不畏懼,成為最勇敢的人。他們將活基督的消息傳給世界,致使君王向十字架鞠躬,並且世界史上的奴隸制度、欺壓婦女和兒童的現象、以及損傷人類精神的事件,都因之漸漸消滅。今日那消息仍藉著它革新的能力向前進行。若說今日基督不是活著,則和說他死後的第三日門徒不曾體會到精神上的耶穌與他們同在一樣是不可能的。我們可以選擇一個最能滿足需要的解釋。但永遠不要忘記,在復活故事中最重要的一件便是活的基督。』──宗教教育促進會編譯,青年協會書局刊行,黨美瑞 Marie Abams 女士原著,『耶穌的一生,』第八十五面,八十六面。

黨女士所說的第一種解釋,是『耶穌當時並未死去,等到被人放在墳墓中,便甦醒過來,最後跑到一個不知名的地方,因所受的創傷而死去。』不錯,世上確有一些人是這樣說的,但那都是一些不信耶穌的人造的謊言,為要抹殺耶穌復活的事實。黨女士竟承認他們是基督徒。黨女士的信仰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

黨女士所說的第二種解釋說,耶穌復活是『超自然的。』那就是說,耶穌復活是一件真確的事實,他的身體確實是復活了。她又說,『這種信仰,歷代都是受教會接受的。』這點她說對了。歷代真信耶穌的人都是這樣信,現今那些真信耶穌的人仍是這樣信,我也是其中的一個人。至於黨女土是否也這樣信?我們便需要聽她自己所說的話了。

黨女士所說的第三種解釋是說,耶穌復活是『靈性的。』我不十分明白黨女士所說『靈性的』這三個字究竟是甚麼意思。不過從她下面所說,『保羅在討論永生的一章書中,曾重複的提到復活是精神的,而非肉體的,』那一句話,便可以看出來黨女士在這裏所說,也是『精神復活』的意思。黨女士引證哥林多前書十五章的話──『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她認為這些話是指著精神復活,真是錯謬到極點。因為保羅在這裏所講的,與全部聖經中所說的身體復活,仍舊是一件事,不過在這裏他詳細解釋身體在復活的時候要完全改變,成為『不死的,』『不朽壞的、』『屬靈的』而已。那裏有甚麼『精神復活』、『靈性復活』的意思在內呢?

『由最早的記載,很明顯的可以知道,門徒在耶穌被釘之後,立時回到加利利,在那裏耶穌與他們有極密切的交往,很容易讓他們感覺到耶穌的精神是與他們同在的。』這幾句話充分的證明黨女士的信仰與上文我們所提的幾位先生是一樣的。聖經記載主耶穌被釘以後,門徒都未曾走開耶路撒冷,當主復活以後向眾使徒顯現,也是在耶路撒冷,直到他們看見主顯現以後,他們纔回到加利利去。黨女士與誠靜怡君卻都說,『耶穌被釘死以後,門徒就回到加利利去。』寥寥的幾句話,便把耶穌復活的事輕輕抹殺。黨女士又說,『在那裏耶穌與他們有極親密的交往,很容易讓他們感覺到耶穌的精神是與他們同在的。』不是門徒看見主,乃是門徒『感覺到。』不是復活的主向他們顯現,乃是『耶穌的精神與他們同在。』黨女士的話清楚告訴了我們,她所信的乃是『耶穌精神不死,』不是『耶穌身體復活。』

『總之,二千年前所發生的事並不何等重要。而最重要的乃是那些門徒相信耶穌是活著的,並且與他們同在。』這是甚麼話?二千年前發生的事,一大半確實是不何等重要的,但耶穌復活這一件事卻是極重要無比的。從有人類以來,直到今日,幾千年之久,世界上所發生的事,再沒有一件比耶穌為罪人死、而且在三日以後復活這兩件事更重大的。如果耶穌復活還不是重要的事,我真不知道世上還有甚麼事是重要的事了。只有不信耶穌的人纔看耶穌復活是不重要的事。一位從美國遠涉重洋來到中國傳道的人會說出這樣的話來,我真不知道她所傳的道是甚麼道了!

『二千年前所發生的事並不何等重要,而最重要的乃是那些門徒相信耶穌是活著的,並且與他們同在。』這幾句話真不能不使我們哭不出、笑不出了。耶穌有沒有復活都是不重要的事,那如何能使門徒相信耶穌是活著的呢?如果門徒能相信耶穌是活著的,那麼,他們必須先確實的知道耶穌果真是復活了。『皮之不存,毛將安附?』耶穌復活的事都不算重要了,門徒是否相信耶穌是活著的,又如何能算得了重要的事呢?怪不得那些傳『社會福音』的人不能滿足人們的需要;怪不得他們講道沒有感人的能力;怪不得講『精神不死』的『牧師們』所主持的禮拜堂都弄得門可羅雀。他們根本沒有重要的信息傳給人們聽,連這有人類以來最重要、最偉大的事──耶穌復活──都被他們認為『並不重要,』他們還有甚麼東西可以分給人呢?

末了我們再從趙紫宸先生所寫的『耶穌傳』與『基督教進解』兩本書中,取出兩段關於耶穌復活的解釋,來看一下。

『耶穌受難之後,使徒們與其他的門徒得了一個共同的經驗,大家覺得他們的夫子,他們的主,依然是存在的,如同他未死一樣。起初他們受了打擊,像羔羊被豺狼衝散一樣;但是他們愛耶穌,信耶穌,猝然的一個一個感覺到他真切的臨在。他們到他的墳墓上去,有這樣的感覺;在獨自思想祈禱的時候,有這樣的感覺;在共同討論會集的時候,有這樣的感覺。在曠野中行,耶穌在他們中間;閉門同禱,耶穌忽又在他們中間。在耶路撒冷,在伯大尼,在加利利海邊,在加利利山上,凡是他們所到的地方,他們都感覺到耶穌的臨在,與肉眼見他,肉手摸他,有同樣的真實。祇有兩件事與從前不同:第一,是耶穌不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第二,是他們每覺到耶穌臨在的時候,心中即受了無恐怖、無窒礙的力量。他們的觀念沒有經過多大的變化,還與從前同樣的信末世論,還與從前同樣的守摩西律法。在他們的思想中,耶穌的理想與當代流行的信念還是混合在一起,不曾使他們察驗出其中萬難共存的矛盾來。他們所得的不是一種哲理,也不是一種神學,乃是耶穌與他們同在的新生命。這種經驗一天深一天,正如風吹星火一樣,到了五旬節上,竟在他們的團體裏燃燒起精神的聖火來。真理不死,正誼不死,耶穌也不死。他們信耶穌是永生上帝的兒子,是基督,是與他們同在的聖靈;他們也信耶穌的事即是他們的事,要從他們傳佈到普天下。有耶穌那樣的人格,有耶穌那樣的生命,在他們中間存留著,翻動著,即有他們那樣的覺悟,見像,(原文)與權能。沒有耶穌的,當然不能有他們那樣的偉大的經驗。言辭不能傳,儀式不能遞,他們祇能說,有耶穌的,有生命,沒有耶穌的;沒有生命;有愛的,有生命,沒有愛的,沒有生命。因為他們覺得這種經驗的真切與偉大,所以他們在短時期之中,由灰心失望的小百姓,變成了梯山航海,赴湯蹈火,百折不回,萬死不懼的福音使者。所以在耶穌離世以後的數十年間,就有了種種關於他復活的傳說與信仰。後世的人讀了這種傳說的記載,甚至於忘記了心靈上奇妙的事實,專執了耶穌肉體復活的唯物觀。耶穌的理想與精神,耶穌的品格與生命,存留在人中間──這是基督教的真際。沒有這個即無所謂基督教。至於耶穌的肉體如何變化?如何存在?非但不是問題、且與人類的生活絕無理論上與實際上任何的關係。「使人得生命的乃是靈,」約翰福音的著者說,「肉體是無益的。」耶穌復活即是耶穌精神永遠存在的意思。此外更無有意思。耶穌的精神是人類所必須(原文)的,有之則有望,無之則無望。耶穌的靈在此時此地的人中間實現,使人以生命證生命;這個就是救人救世的福音。此外更無有福音。』──青年協會書局出版,趙紫宸君著,『耶穌傳』第十八章第一段。

『耶穌被各方面所誤解,初則與法利賽人作口頭上的爭論,繼則受民眾明目張膽的擁戴,撒吐(原文)該人的陰謀的注視,希律黨羽四布的窺探,終則躲避一時,在國境之外,靜密之中,教訓門徒準備最後的決褀。最後,耶穌為了救人救世的天國運動,在耶路撒冷被猶太人出賣,民眾拒絕,羅馬官府審決,至十字架上與盜賊一般地受最酷的死刑。死的第三日,耶穌的門徒們忽然感覺他已經復活!後來靈活的主,屢次使他們感覺到尚活活潑潑地存留在他們中間。這是耶穌一生最簡略的戬述。』──青年協會書局一九四七年出版,趙紫宸君著,『基督教進解』第七十七面。

趙君說的話巧妙極了。他說,『耶穌受難之後,使徒們與其他的門徒得了一個共同的經驗:他們覺得他們的夫子,他們的主,依然是存在的,如同他未死一樣。』不是他們看見了耶穌顯現,乃是『他們覺得他們的夫子依然是存在的。』不是耶穌真復活了,乃是『他們覺得他依然是存在的,如同他未死一樣。』趙君往下又說,『但是他們愛耶穌,信耶穌,猝然的一個一個感覺他真切的臨在。他們到他的墳墓上去,有這樣的感覺;在獨自思想祈禱的時候,有這樣的感覺;在共同討論會集的時候,有這樣的感覺。……凡是他們所到的地方,他們都感覺到耶穌的臨在,與肉眼見他,肉手摸他,有同樣的真實。』在這一段話裏,趙君一連說了五次『感覺』這兩個字,這與聖經中的記載是完全不相同的,因為聖經上記載門徒『看見』了那復活的耶穌。馬太福音上記載說,『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太二十八17)馬可福音記載說,『他們聽見耶穌活了,被馬利亞看見。』(可十六12)路加福音上記載說,『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纔認出他來,忽然耶穌不見了。』(路二十四31)『說,「主果然復活,已經顯給西門看了。」』(路二十四34)『耶穌親自站在他們中間,說,「願你們平安。」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靈。耶穌說,「你們為甚麼愁煩?為甚麼心裏起疑念呢?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靈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路二十四36~40)約翰福音上記載說,『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約二十20)『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纔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二十29)門徒所信的耶穌實在是復活了,所以他們『看見』了他。趙君所信的耶穌並沒有復活,所以只好『感覺』耶穌的臨在。趙君還說了幾句話,更耐人尋味了。他說,『真理不死,正誼不死,耶穌也不死。』『真理』和『正誼』都是抽象的名詞,都不是活東西,根本談不到死不死。『耶穌』竟和這兩樣東西並列,竟和這兩樣東西同樣的『不死。』趙君不僅否認了耶穌的復活,簡直否認了耶穌的人生。

趙君既不信耶穌身體復活,那麼他怎樣解釋福音書中所記耶穌復活的事蹟呢?他自己回答了這個問題,『所以在耶穌離世以後的數十年間,就有了種種關於他復活的傳說與信仰。後世的人讀了這種傳說的記載,甚至於忘記了心靈奇妙的事實,專執了耶穌肉體復活的唯物觀。』在這裏趙君用『傳說』兩個字,把耶穌復活的事實輕輕抹殺。趙君認為耶穌復活不是千真萬確的事實,乃是荒渺無憑的『傳說。』而且他還責備歷代篤信耶穌復活的人,『讀了這種傳說的記載,甚至於忘記了心靈奇妙的事實,專執了耶穌肉體復活的唯物觀。』趙君不承認自己『不信耶穌復活,』反來責備那些信的人『忘記了心靈奇妙的事實,執拗的認定耶穌肉體復活了。』我們也許不很明白趙君所說『心靈奇妙的事實』究竟是甚麼,但我們細讀上下文,便曉得趙君所說『心靈奇妙的事實』便是門徒『感覺到耶穌的精神不死,常與他們同在』的意思。

可歎!可歎!全部新約所記載、所見證的耶穌復活的事實,竟被趙君認為是不足憑信的『傳說。』如果耶穌復活是『傳說,』那麼,記載這種『傳說』的新約裏面所記載的事,趙君能保證有幾段不是『傳說』呢?趙君能保證新約所記耶穌那偉大的人格和高尚的道德不是『傳說』麼?趙君能保證耶穌那從容就義、慷慨成仁的精神不是『傳說』麼?趙君能保證耶穌所講的那些最佳美最美的教訓不是『傳說』麼?趙君能保證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這件事不是『傳說』麼?當然,趙君認為是『傳說』的不只耶穌復活這一件事,凡聖經中所記載、趙君不能信的事,他都認為是『傳說。』趙君不信有邪鬼,所以他提到那個被七個鬼附著的抹大拉的馬利亞說,『因為她時常鬧脾氣,鬧起來又非常的厲害,沒有人能了解她,也沒有人能管理她,所以人都說她是附鬼的,至少附了七個鬼。』『因為她鬧得凶,人們又說她是附了鬼。』『耶穌見過她好幾次,與她講解他自己的志願與事業。她就安定下來,溫婉謙和的做人。因此大家又說,耶穌治好了她,將七個鬼趕跑了。』(耶穌傳三十五面,三十六面。)『正是那時,一個患精神病的人──他們說是附不潔之鬼的──大聲的嚷起來。』(耶穌傳七○頁。)

趙君不信耶穌復活的事,也不信耶穌使拉撒路復活的事,所以他認為拉撒路復活的事也是傳說。他戬述這一段事蹟說,『耶穌看見馬利亞哭,又看見與她同來的人都陪著流淚,心中不禁悲愴,不勝憂鬱,擎著眼淚說道,「你們將他葬在那裏?」「請夫子來看,」他們說。耶穌哭了。在拉撒路的墳上大家靜默的哭了一回,都回去了。耶穌同馬大和馬利亞還流著淚,緩緩地回村子裏去。許多人覺得耶穌愛朋友的心真懇摯,受了極深的感動,就信從他,做了他的門徒。他們永遠不忘記耶穌怎樣愛拉撒路,怎樣有感力,常常的提起,講給他們的子女們聽。後來這些話傳到遠方去,有人說,拉撒路死了四日,耶穌竟使他復活了。』(耶穌傳一五一面,一五二面。)趙君不信耶穌使拉撒路復活的事,並不足奇;令人希奇的,就是約翰不記載他親眼看見的事實,卻跑到『遠方』去拾取一些道聽途說的『傳言,』記載在他所寫的福音書中。是約翰顛倒是非呢?還是趙君淆亂黑白呢?我們無處去問約翰,我們只好問趙君了。

耶穌用五個餅、兩條魚,使五千人吃飽的神蹟,也是趙君所不信的。他戬述這件事說,『耶穌拿了童子的五個餅,兩條魚,叫童子立在旁邊,自己向天祝謝;正要擘餅;眾人中有幾個人的良心發現了,也含慚帶羞的將自己所帶的食物一齊交給了門徒。這一來,眾人都受了感動,大家爭先恐後的將餅啦,乾魚啦,拿來擱在門徒的筐子裏。門徒一面收,一面分。……大家吃飽了。門徒把碎魚碎餅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筐子。吃餅的,除了婦女和孩子,還有男子五千人!門徒們說,耶穌用了五個餅,兩條魚,使五千人吃飽了。』(耶穌傳一五九面。)根據趙君這一段話,門徒不僅拾取別人的傳說,竟公然製作謊言,造謠惑眾了。五千人所吃的餅,明明是眾人所拿出來的,門徒卻說是耶穌用五個餅、兩條魚使五千人吃飽了。這還不是造謠惑眾是甚麼呢?如果不是門徒造謠惑眾,便是趙君造謠惑眾了。

趙君又說,『至於耶穌的肉體如何變化?如何存在?非但不是問題,且與人類的生活絕無理論上與實際上任何的關係。』張雪岩君說,『耶穌復活有人信,有人不信,……誰是誰非,我們暫不去論。』黨美瑞女士說,『二千年前所發生的事並不何等重要。』趙君比他們,更進一步的說出,耶穌復活與否,根本不是問題,而且與人類毫無關係,好一群教會中的領袖與著作家!這些教會與他們的領袖還能不遭遇神的震怒麼?

最奇怪的是趙君不信約翰福音中所記載耶穌使拉撒路復活、和耶穌自己復活的事,同時卻服膺約翰福音中的兩句話,『使人得生命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是不是趙君在讀聖經的時候,看見那些在他看為好的話語,便認為是值得拳拳服膺的真理,看見那些他所信不及的記載,便認為是荒渺無憑的傳說呢?

趙君繞了一個大圈子,到底說了出來,『耶穌復活即是耶穌精神永遠存在的意思,此外更無有意思。』這兩句話還不是百分之百的足可證明趙君不信耶穌身體復活麼?趙君既不信耶穌復活,根本就不應當用『復活』這兩個字來淆亂人的視聽。如果趙君稍誠實一些,他就應當說,『耶穌的身體並沒有復活,不過他的精神是永遠存在的。』如果我不信耶穌復活,我就要這樣說。不,我說錯了。如果我不信耶穌復活,我就要高聲喊著說,『打倒造謠惑眾的基督徒!因為他們的頭目死了,葬了,朽壞在墳墓裏,他們卻造謊言,欺騙群眾,說他復活了。打倒欺世盜名的耶穌!因為他三年之久,處心積慮的造就了一班無中生有、造謠惑眾的門徒,在他死去以後,到處佈散謠言,說他死去三日以後,復活出了墳墓。』我若不作傳揚耶穌復活的保羅,我便作口吐兇言逼迫教會的掃羅。我決不屑於作一個用親嘴作暗號去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今日教會中不信耶穌復活的領袖們多得很,我上文所說的不過是其中的幾位而已。我若不引證出來他們自己所寫的話語,不但他們自己不承認他們不信耶穌復活,就連讀者中間也會有許多人疑惑我是危言聳聽,挑撥爭端。現在我既把這般人自己的供詞引證出來,不但他們再無法掩飾,就是讀者也可以知道我所說的話都是有憑有據的。讀者看完我寫的這一篇文字以後,再去留心分析許多傳道的人所講的道,和許多教會中的著作家所寫的文章,一定可以發現教會中還有許多講耶穌『精神不死』的人。這些人既不信耶穌復活,我們便再不應當承認他們是基督徒。無論他們是教會的董事、執事、長老、牧師、會長、會督、主教、大主教,是神學院的院長、或教員,是基督教大學宗教學院的院長、或教授,是基督教的著作家,是基督教刊物的編輯,是教會聯合事業的幹事、或總幹事,是從歐美各國差會派來的男女宣教師,只要他們不信耶穌身體復活。我們便稱他們為不信耶穌的人。我知道我說這話要遭他們的反對和攻擊,但我不畏懼這些。這般人可以辱罵我,可以攻擊我,可以咒詛我,他們卻不能推翻我所說出來的事實。

真是希奇!教會中有這樣許多的領袖不信耶穌復活,怎麼會很少有人看得出來呢?怎麼會有許多人說教會中沒有多少這樣的領袖呢?許多人說各教會傳道的人都篤信聖經中的要道,都篤信耶穌復活。說這話的人中間有許多人自己也是不信耶穌復活的,當然他們不肯承認教會中有這種人。此外還有一些誠實信主、但缺少屬靈的鑑別力的信徒;他們必須聽見一個傳道人明說他不信耶穌復活,到那時他們纔信他是不信耶穌復活的。但那些不信耶穌復活的傳道人卻異常乖巧,他們決不說這一句話。還有一些熱心的信徒和忠心為神作工的人,看明白了那些不信耶穌、不信聖經的傳道人所講的那些不合真理的教訓,但他們不願意開罪於親友,不敢得罪人,恐怕多樹仇敵,他們也捨不得自己的名譽、地位、利益,怕因此在這些事上受損失,所以他們便噤若寒蟬,效金人之三緘其口。在這種情形之下,教會中這般不信耶穌的領袖們便飛揚跋扈,任意妄言。神既設立我作今日教會的守望者,我便不能放棄我所領受的使命,因此我便不顧我個人的利害、損益、得失、榮辱,也不怕傷了甚麼人的感情與顏面,把神要我說的話一齊都說出來,好使已經受了欺騙的信徒幡然悔悟,使未受迷惑的信徒知道防備這些假師傅。同時我也希望這些欺騙人的人急速悔改,不要再作這種欺人自欺的笨事。『神是輕慢不得的。』『落在永生神的手裏真是可怕的。』我更勸告一切真實信主的人,再不要容忍這些造謊言的假師傅,應當遠離他們,指責他們,不和他們相交,不與他們合作,並要警告你們所認識的信徒,儆醒謹慎,防備這些假師傅和他們這種騙人的教訓。如果你們顧全人的情面過於順從神的旨意,你們便在他們的罪上有分了。

我知道我寫這篇文字能幫助一些人,我也知道我寫這篇文字要惹一些人的反對和攻擊,但我一點不顧慮這些,因為神在古時對他的先知所說的話也照樣的對我說了出來。他說──

『我差遣你到誰那裏去,你都要去;我吩咐你說甚麼話,你都要說。你不要懼怕他們,因為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這是耶和華說的。』(耶一7、8)。

『你當束腰,起來,將我所吩咐你的一切話告訴他們;不要因他們驚惶,免得我使你在他們面前驚惶。看哪,我今日使你成為堅城、鐵柱、銅牆,與全地、和猶大的君王、首領、祭司、並地上的眾民反對。他們要攻擊你,卻不能勝你;因為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這是耶和華說的。』(耶一17~19)。

『人子阿,雖有荊棘和蒺藜在你那裏,你又住在蠍子中間,總不要怕他們,也不要怕他們的話;他們雖是悖逆之家,還不要怕他們的話,也不要因他們的臉色驚惶。他們或聽,或不聽,你只管將我的話告訴他們;他們是極其悖逆的。』(結二6、7)。

我既奉了神的差遣,領受了神所給我的使命,又得了神所給我的應許,我就願意和保羅一同說: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我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一10)。